證交法裡內線交易計程車司機 - 會計
By Iris
at 2009-06-25T20:27
at 2009-06-25T20:27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bushman (weery)》之銘言:
: ※ 引述《acs ()》之銘言:
: : 請問一下高手 就是計程車司機如果偷聽到什麼內線交易
: : 這樣有罪嗎? 因為我看參考書都說有罪 可是程律師上課時說無罪
: : 可否請高手告知一下
: 以下是個人拆解的,內線交易六大構成要件:
: 1. 行為主體--具特定身分之人 (22之2條3項、20條4項、157之1條1、5項)
: a. 內部人--董、監、經理、政府或法人、10%股東
: b. 準內部人--職業or控制關係、喪失未滿6月
: c. 消息受領人--從前受領消息
: 2. 主觀要件--獲悉 (157之1條1項)
: 3. 情況--重大消息 (157之1條4項、管理辦法)
: 4. 買賣時點--未公開or公開後12小時內,買入或賣出 (157之1條1項)
: 5. 買賣標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條、157之1條1項)
: 6. 買賣市場--上市、上櫃的交易市場 (157之1條1項)
: a. 僅限交易市場
: b. 僅限上市、上櫃 (興櫃?)
: 我想問題應該在1.c.吧,其他要件大概都是確定的,到底計程車司機是不是消息受領人?
: 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想當然是確定的,可是如果套用美國法來解釋,問題便很複雜@_@
若依美國法之平等取得理論(The Equal Access Theory),則凡取得公司內部重大
未公開消息,一律視為內線交易並應負民刑事責任。不過後來美國發展出幾個理論,
所以變得有點複雜.......
消息受領人(Tippee)若從美國法之消息傳遞責任理論解釋之,其應滿足幾個要件:
1. 消息傳遞者(Tipper)必須違反其與消息來源(The Information Source)間
的忠實義務(Fiduciary Duty)。
2. Tippee須明知Tipper告知該重大消息之行為係屬不當。
3. Tipper因藉由告知Tippee而受有利益,此利益包括金錢上之利益或私人情誼。
由此觀之,該公司內部人既非有意告知計程車司機,而是計程車司機附耳竊聽而來,因此
上面三個條件皆不符合,故計程車司機之行為不該當內線交易。
應該是這樣唄~有錯請指證@@
--
"In the name of the galactic senate of the republic,
you're under arrest chancellor!"
▁▁▁▁▁▁▁▁▁▁▁▁▁▁▁▁▁▁▁▁▁▁▁▁▁▁▁▁ ▁▁
████████████████████████████|■▂||≡≡| ■
▔▔▔▔▔▔▔▔▔▔▔▔▔▔▔▔▔▔▔▔▔▔▔▔▔▔▔▔ ▔▔
By JohnMike -- Mace Windu
--
: ※ 引述《acs ()》之銘言:
: : 請問一下高手 就是計程車司機如果偷聽到什麼內線交易
: : 這樣有罪嗎? 因為我看參考書都說有罪 可是程律師上課時說無罪
: : 可否請高手告知一下
: 以下是個人拆解的,內線交易六大構成要件:
: 1. 行為主體--具特定身分之人 (22之2條3項、20條4項、157之1條1、5項)
: a. 內部人--董、監、經理、政府或法人、10%股東
: b. 準內部人--職業or控制關係、喪失未滿6月
: c. 消息受領人--從前受領消息
: 2. 主觀要件--獲悉 (157之1條1項)
: 3. 情況--重大消息 (157之1條4項、管理辦法)
: 4. 買賣時點--未公開or公開後12小時內,買入或賣出 (157之1條1項)
: 5. 買賣標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條、157之1條1項)
: 6. 買賣市場--上市、上櫃的交易市場 (157之1條1項)
: a. 僅限交易市場
: b. 僅限上市、上櫃 (興櫃?)
: 我想問題應該在1.c.吧,其他要件大概都是確定的,到底計程車司機是不是消息受領人?
: 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想當然是確定的,可是如果套用美國法來解釋,問題便很複雜@_@
若依美國法之平等取得理論(The Equal Access Theory),則凡取得公司內部重大
未公開消息,一律視為內線交易並應負民刑事責任。不過後來美國發展出幾個理論,
所以變得有點複雜.......
消息受領人(Tippee)若從美國法之消息傳遞責任理論解釋之,其應滿足幾個要件:
1. 消息傳遞者(Tipper)必須違反其與消息來源(The Information Source)間
的忠實義務(Fiduciary Duty)。
2. Tippee須明知Tipper告知該重大消息之行為係屬不當。
3. Tipper因藉由告知Tippee而受有利益,此利益包括金錢上之利益或私人情誼。
由此觀之,該公司內部人既非有意告知計程車司機,而是計程車司機附耳竊聽而來,因此
上面三個條件皆不符合,故計程車司機之行為不該當內線交易。
應該是這樣唄~有錯請指證@@
--
"In the name of the galactic senate of the republic,
you're under arrest chancellor!"
▁▁▁▁▁▁▁▁▁▁▁▁▁▁▁▁▁▁▁▁▁▁▁▁▁▁▁▁ ▁▁
████████████████████████████|■▂||≡≡| ■
▔▔▔▔▔▔▔▔▔▔▔▔▔▔▔▔▔▔▔▔▔▔▔▔▔▔▔▔ ▔▔
By JohnMike -- Mace Windu
--
Tags:
會計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有沒有東華大學會計所的新生呢
By Mia
at 2009-06-25T14:09
at 2009-06-25T14:09
關於營所稅的分離課稅
By Dorothy
at 2009-06-25T10:46
at 2009-06-25T10:46
徵求 成管會中譯本(HORNGREN/12版) 只需要下冊
By Emily
at 2009-06-25T09:22
at 2009-06-25T09:22
請教一題成管會
By Lauren
at 2009-06-25T07:27
at 2009-06-25T07:27
證交法裡內線交易計程車司機
By Hamiltion
at 2009-06-25T00:02
at 2009-06-25T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