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的時效 - 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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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法草案
第二十三條
依法令參加金融業務人員資格測驗合格者,
自測驗合格日起五年內未辦理登錄
經辦理登錄但已離職連續滿五年者
應參加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舉辦之訓練課程,
累積訓練時數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
並取得合格成績,始得辦理登錄。前項金融業務
人員資格測驗之種類,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附上原網址 內有條文細節 http://0rz.tw/774NL

所以應該不會失效啦,不過過期要登錄要去受訓QQ
PS:期貨5年沒登錄會失效 這張應該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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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08-10-21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