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今年也剛考上一般警特四等行政,想請問:
一.關於受訓地點
這次相關單位安排了保一跟保五給考生依志願選擇受訓營區,
在受訓人數台北高雄1:2的比例下可以預見應該會有不少原本想在台北受訓的考生
被分發到高雄,不知道在營區收編名額固定的情況下,如何決定超出該收編員額
卻填同樣受訓地點志願(台北)的考生哪一些該分發到高雄?例如看錄取分數、戶籍地等...
二.另外,受訓期間可否帶智慧型手機(當然了,有鏡頭的) 入營區受訓?
感謝回覆
※ 引述《s13467965 (懶人骨頭)》之銘言:
: 手機排版,抱歉
: 剛透過教育訓練人員詢問,受訓時間在2月24號,
: 公文還沒發佈但是已經訂好日期了,各位可以規劃出國遊玩了!
: 小的今年是四等行政警察,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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