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雙軌制制度改革建議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憲法第85條規定,一定要經由國家考試才可以任官

警大警專有其警察文化價值,同時學術實務資源豐富,有其存在之必要

兩者中和

其實可以效法日本的做法

警大警專另行舉辦考試,考試科目與大學入學考試同,只是改成由考選部主辦

警大警專畢業的時候,另行舉辦專業科目的資格檢定考試

採及格制,只要畢業的時候可以通過資格檢定的,即取得任官資格


這個制度在學校講很久了,只是沒有人想動

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上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