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照換照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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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真的搞不懂換照積分問題,我95年9月拿到護士合格證書,在98年6月上班到11月離職換工作,99年7月上班到101年7月離職,因為又上課又上班積分少得可憐,現待業中,我想請問:
1.所謂執照要6年滿150分才能換照,是指同一份工作若要繼續執業就必須達到? 還是換工作換新執照那6年又重新開始計算??
2.若我預計今年6月要上班,是否能順利執燈還是要修到25分才能執登?
法規我真的很難看懂,請懂的人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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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3-12
所謂執照要6年滿150分才能換照,是指同一份工作若要繼續執業就必須達到?
護士執照做執業登記時,上面都會有訂下一個有效期限,法規規定在有效期限內需積滿150點積分,如果執業照的有效期限還是一樣,執照期限就不會重新計算,積分也不會重新計算。
預計今年6月要上班,是否能順利執登還是要修到25分才能執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繼續教育課程積分達二十五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
一、本辦法施行後,領得護理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二、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逾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五年始申請首次執業登記。
三、護理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
有任何相關問題建議直接洽詢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聯絡專線:(02)255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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