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勞工的權益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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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入南部這家醫學中心當護士'人事室介紹院內一切依勞基法
可是為什麼
1. 5/1勞動節没有補假,人事室主任只說會列入 年度休假後就没有下文
2. 還有為了即將到來的評鑑怕護士上下班刷卡呈現的時間超過10小時,就命令我們要在正常下班時間的1.5小時內在單位完成刷卡動作,即使我們每天都超過8小時也没有加班費
3. 還有為了人力問題,即使你在院內找到更想去的單位,護理長可以以離職再進入為威脅扣留我們,這樣的問題我該如何去爭取權益呢,單位的學姐很多都是因為這樣只好放棄已有的年資離職後重新找工作,而單位出缺的人力都由我們這些還没走的人分擔,,下班後還要承受護理長交辦的行政工作,難道這樣的勞動都是應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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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12
1.醫院都會採變形工時來計算,變形工時對醫院來說是比較好的,但是施行前必須勞資雙方約定,但是是否真有約定呢?這部份可以請人事提出來,例如:會議紀錄.變形工時就沒有所謂的例假日補休的事宜,也沒有所謂的加班費,只要有滿足2週84小時工時就好.多的才有加班費.也就是說,企業界有那種做二休二,這就是變形工時.
2.是否是單位主管自己決定的呢?說不定院方並沒有這樣,只是單位主管怕被上頭盯,因為當一個單位如果加班時數過多,就代表調度上有問題,在醫院的立場,當然是希望加班費報少點,如果異常,人事會請單位主管提出說明,解決方案,所以先釐清一下,如果是單位主管的作法,必須商量,如果是醫院的作法,可以請主管去反應.
3.單位主管有上頭的壓力,也沒有所謂的絕對公平,主管有她的辛苦的一面,只是您現在是在組員角色看事情,當如果您是主管,您的看法及作法會有所不同.
結論:
如果您覺得無法配合,不受主管的威脅,可以選擇離職,然後檢舉!讓醫院被勞工處盯,如無法伸報加班費,還有投訴醫院上頭,讓他們知道單位主管的作法.
如果還要繼續做,就乖乖的配合,不然有得受了
護理界都不團結了,哪有什麼可以爭取什麼呢?光是走上街頭才3百多人而已,還有些人還說要上班,或是一堆的事情要做,沒辦法參加,跟散沙一樣,每年5/1,5/12都吵一下,又不了了之,這種護理人員照護上每年不就都在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