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權繼承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母親生有1子1女但是在我小時候已與父親離婚,當時我跟父親,姐姐跟母親,後來母親改嫁有1女(妹妹),而早在幾年前我搬回跟母親她們同住,姐姐也以嫁出,如今~母親已過世,留下2間房屋(1間是母親的名,另一間是母親配偶的名)及財產,現在我想請教:1.我(兒子)是否有繼承權?2.母親的配偶及姐姐&妹妹希望我拋棄繼承房子,由姐姐說代為繼承,等20年後我小孩在台灣生長成年後才給我小孩繼承,說現在小嬰兒繼承的話每年稅金很重的.請問是這樣的嗎?...3.因目��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0-02-11
1.依照民法第1138條,你當然有繼承權。2.這點你姊根本是想吞掉那間房子,亂掰理由,你可別相信你姊!3.有兩棟,一棟是你母親的配偶的,那間不可能繼承,而另外一間你母親名字的你可以繼承,你母親沒立遺囑,所以那間房子不是說給誰就給誰的,再者,那房子保人即你母親已經死亡,保人的責任會是繼承的,所以你是借款人〈?〉,如果是,那你姊和同母異父的妹妹會變保人,倘若你貸款沒繳的話你姊就會遭殃,銀行一定會找她和你同母異父的��
Iris avatarIris2010-02-11
只要房子與任何不動產跟存款,是你母親的名子你都有權力繼承【說白一點任何東西只要有你母親的名子你都由份】他們的意思是說你小時候跟爸爸住比較不親所以希望你不要繼承,那現在就要看你了,而他說等你小孩生了再過給你小孩,那是屁話,哪有人現在已經繳了一筆【遺產費】將來又繳一筆贈予費的呢!想一想房子現在就已經叫你不要繼承了!將來再叫她吐出可能嗎?不管那麼多只要你媽跟你有血緣而且沒有立下遺屬說要給誰你都有權繼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