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行政與金融保險之課程交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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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總體經濟演義的陳師孟老師如此寫道:

任何定於一尊的想法都是偏頗的,
任何從一而終的要求都是幼稚的,
任何一面的智慧都有其光芒所及與不可及之處,
任何一面智慧不能也不該以其所能而全盤否定其他智慧。


有鑑於同一科目,每個老師所承襲的大師或參考書籍不同而有不同看法,
對於該科目的講授難度與表達方式迴異
而其教學模式也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於是有了交換課程這個想法誕生

小的這裡有A.高X 1.財務管理、保險學、金融保險法規

2.民法(周律師)、稅法、中級會計學

3.國文、法學緒論

B.X師成管會、高會、中會課程


想跟各位有志考上及想體驗不同老師上法的版友來作交流~

詳細規則我想還是依照交換的科目(異同) 年分 收看方式 講義等因素來談

最後 謝謝你的觀賞還有要噓我也無所謂啦

我只是把我想的給表達出來 看有人有人想要一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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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3-10-12
....
Hedy avatarHedy2013-10-15
那段話在賴景昌的任何書上也能看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