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不可分,單一案件問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larinaser (康瑞斯)》之銘言:
: 大家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 因為看到一個實務判決,跟以往不太相同
: 如果檢察官就全部事實起訴,法院認為一罪
: 且一部無罪,他部免訴,不受理
: 此時如果僅就一部為無罪諭知,他部無表示
: 不是應該是 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嗎??
: 此時應該是上訴解決~~~
: 可是最高院96台非字第44號判決
: 起訴之犯罪事實,究屬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抑為應併罰之
: 數罪,檢察官如於起訴書所犯法條欄有所主張並記載,固可供法
: 院之參考,如無主張並明確記載,即應由法院依起訴書記載之事
: 實審認判斷;又依起訴書記載內容判斷,認檢察官起訴之數罪有
: 裁判上一罪關係,審理結果,認一部有罪,他部無罪,其無罪部
: 分於判決理由內說明,毋庸另為無罪之諭知,該無罪部分既已於
: 判決理由內說明,即應認已為實體上判決,若以裁判上一罪起訴
: ,法院就一部為無罪之諭知確定,他部即與該諭知無罪部分無裁
: 判上一罪關係,仍應予以審判,此在檢察官以數罪起訴,僅就其
: 中一罪為審理判決之情形亦同,若法院就該他部漏未審判,僅生
: 補充判決之問題,而非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自不得對該部
: 分提起非常上訴。
: 該判決好像認為是補判問題~~~~
: 麻煩幫我解惑一下
: 感謝~~~

我理解是這樣,
實務認有罪跟有罪之間才有不可分關係,
才是單一性案件;
所以若一部有罪,一部免訴不受理,
代表兩罪間非單一性案件,
無不可分關係,
所以自然是數罪數案,
法院要下數判決,
那一部未判,
當然是補判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2-12
感謝回答
Hedwig avatarHedwig2014-02-13
不過我的問題是 全部事實已經起訴,法院認為屬於一罪
Steve avatarSteve2014-02-15
一部無罪 他部免訴 此時主文應該分別諭知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2-18
但是若就一部法院忘了判 因為是一罪關係,是不是應該用
上訴 而非補判呢?!
我依值卡在這個點 有點不太清楚
Poppy avatarPoppy2014-02-18
當然,這個推法惠有點矛盾
Steve avatarSteve2014-02-23
首先忘了判,怎會知道是不是一罪?? 而是否一罪也會影響
之後要用補判 還是上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