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的弟弟和他的朋友在某間7-11上大夜班,有一次他們和外面的朋友在店裡吃報廢的便當,結果被店長抓包,把他們開除之後,不但沒給薪水,而且還說我朋友的弟弟要賠15,000他朋友要賠(在7-11一起工作的)50,000,還恐嚇他們說,如果不賠就要告他們偷竊。那個店長一開始也沒講說報廢的便當"絕不能給外人吃",所以我朋友的弟弟才拿給他的外人朋友吃,後來我朋友的弟弟和他朋友有去跟店長道歉,但是店長仍是不給機會,而且他們之前也�
超急!!超急!!有關7-11的報廢便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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