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誇張勞資糾紛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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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全家便利商店上大夜正職,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我工時需滿208小時,月休四天,薪水19000,換算成時薪僅91塊多,薪資部份,工時長度,休假天數等等是否有違勞基法?第二我在該店服務四個多月,因細故老闆片面開除我,沒有資遣費,也沒有事先預告要我離職,是當天下班後直接跟我講明天不用來了,是否違法?我可爭取什麼權利?第三我9/28離職,原本應該在10/10領到薪水,但老闆不斷拖延終於在14號半夜領到(還刁難我一定要去他家拿),誇張的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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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10-18
你還是跑一趟勞工局吧~但你進去之後直接找"勞工申訴中心"就好將你的事情告知~他們會幫你處理到好~至於花蓮的勞工局~我就不清楚了~要麻煩你自己查一下~你這樣算是惡性資遣~記得告知勞工局是被這方式離職的因為你應該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單"吧只要你有勞健保~他要賴也賴不掉到時申訴後會開協調會~如未有結果可以繼續開2-3次之後會改調解會~調解會就又不同了開始有法律效力~資方故意不到是可以罰錢的~算萬的呦你所說的罰款是�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0-15
你很"雖小"碰到這種老板除了第一點老板沒有違法最低時薪95最低月薪17280元你月薪1萬9了有超過最低月薪所以沒有違法要檢舉申訴快去你當然可以拿到你應得到的權益啊ex.預告工資.晚給薪水可按日計息(但不多錢)若真的有偽造文書你可以請求賠償(因為薪水被少算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