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全家便利商店上大夜正職,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我工時需滿208小時,月休四天,薪水19000,換算成時薪僅91塊多,薪資部份,工時長度,休假天數等等是否有違勞基法?第二我在該店服務四個多月,因細故老闆片面開除我,沒有資遣費,也沒有事先預告要我離職,是當天下班後直接跟我講明天不用來了,是否違法?我可爭取什麼權利?第三我9/28離職,原本應該在10/10領到薪水,但老闆不斷拖延終於在14號半夜領到(還刁難我一定要去他家拿),誇張的是時�
超誇張勞資糾紛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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