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我對對方能告我傷害嗎? - 警察
By Zora
at 2012-03-18T00:00
at 2012-03-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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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對方無照該路段需要二段轉對方也沒做直接轉路段為單向3線中間有超寬的分隔島為T字路口被我撞的是對向機車左轉到另外一條路我是直行機車當時綠燈綠燈只有往前的箭頭有三個車道我騎中間車道對方毫無預緊轉過來煞車不急直接撞上對方機車是橫著被撞
撞倒都在原地沒有任何滑行翻滾我的車壞了比較嚴重全修大概將近3萬對方的車沒壞什麼外觀上比較明顯的就是倒地的握把摺掉
警察是說對方未讓直行車對錯很明顯但是還沒送交通隊鑑定
當下我傷勢較嚴重留很多鼻血
隔天復診確認鼻骨骨折其他大概就是輕微外傷
原來的醫院是要開刀後來到林口長庚說不用但有幫我開整斷證明確實鼻骨骨折
對方當下送醫院當天醫院說只有說輕微外傷
後來過兩天又說不舒服聽說去很多醫院檢查最後甚至住院現在聽說出院了
說她們輕微腦症盪��
撞倒都在原地沒有任何滑行翻滾我的車壞了比較嚴重全修大概將近3萬對方的車沒壞什麼外觀上比較明顯的就是倒地的握把摺掉
警察是說對方未讓直行車對錯很明顯但是還沒送交通隊鑑定
當下我傷勢較嚴重留很多鼻血
隔天復診確認鼻骨骨折其他大概就是輕微外傷
原來的醫院是要開刀後來到林口長庚說不用但有幫我開整斷證明確實鼻骨骨折
對方當下送醫院當天醫院說只有說輕微外傷
後來過兩天又說不舒服聽說去很多醫院檢查最後甚至住院現在聽說出院了
說她們輕微腦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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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12-03-22T08:12
at 2012-03-22T08:12
原來的醫院是要開刀後來到林口長庚說不用但有幫我開整斷證明確實鼻骨骨折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
By Eartha
at 2012-03-20T09:58
at 2012-03-20T09:58
協偍呤
By Ingrid
at 2012-03-22T10:48
at 2012-03-22T10:48
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tE2YE4mWQUXYs49kkR0r...
By Victoria
at 2012-03-22T14:53
at 2012-03-22T14:53
這就是事實
所以建議你去問專業的律師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By Genevieve
at 2012-03-21T16:55
at 2012-03-21T16:55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By Carol
at 2012-03-20T02:45
at 2012-03-20T02:45
如樓上所言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就很常出現在交通鑑定裡面
未注意車前狀況==
By Selena
at 2012-03-20T07:55
at 2012-03-20T07:55
就算是保險或律師都是看這張比對錯誤.
未見定出爐前勿聽信謠言.
賠償部分:
維修費(證明)+住院醫療費(證明)+復建費(證明)+上班日薪資(證明)=理賠金額
對方有賠表示誠意夠,自己不要利用車禍賺錢心態.
對方賠償部分:
維修(證明)+住院醫療(證明)+復建費(證明)+日薪資(證明)=理賠金
對方說他看很多家醫院或中醫及醫師說營養食品,理賠範圍健保內可以處理,營養食品/昂貴中藥不是理賠範圍,對方住院或醫療請對方開立證明,小間醫院可以亂開證明,請對方大間醫院看診.
By Kelly
at 2012-03-20T10:34
at 2012-03-20T10:34
之前有一案例,法官判決原因:沒有駕照就不應該上路,不上路就不會有車禍的事件發生。(無照駕駛有優先路權被撞)所以雖然是無照者被撞,但還是被判賠。
所以,就算真的是雙方都有過失,但是對方無照駕駛加上你有優先路權,對方很難告的贏你(說話,請律師的錢搞不好都不只八萬…)
至於對方傷的比較重可以告你們傷害這點…
傷害罪的成立並不在於誰受的傷比較重才可以去告對方,而是只要有傷人意途,就可以以傷害罪成立,現在的重點就在於,是不是故意的,或以"為何對造成此傷害"也就是說,在下認為,你的勝算比較大,他告你,你也可以告他,又不是只有他受傷。
民事部份,就像對方說的,只要是雙方是正在行駛狀況下相撞,就沒有一定是其中一方百分之百的過失需要負全責,所以未必要全賠,但是現在的情形是,對方無照,絕對過失在先,這點要告的話,全賠的機率蠻高的。
另外,如果真走上法院,你因為這起車禍事件所請假的損失也可以一併求償。
至於保險的部份,我所理解的部份為,不違法的前提之下保險公司會針對其責任範圍內的理賠,而對方因為是無照,不理賠是正常的。
連保險公司都不理賠了,你認為呢?
By Bennie
at 2012-03-21T19:51
at 2012-03-21T19:51
所以,只要在你的部分帶有一絲過失責任,對方就可以控你刑事過失傷害(當然你也可以控對方)。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方面,則有過失相抵的適用,若雙方和解條件談不攏,法院會依此原則判決。
2012-03-1805:48:12補充:
按最高法院的見解,遵守交通規則的一方,在面對違反交通規則之一方時,並非即不負有注意義務。若客觀事實顯示,遵守交通規則之一方對於事故之發生,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時,仍應負過失責任。
所以,只要在你的部分帶有一絲過失責任,對方就可以控你刑事過失傷害(當然你也可以控對方)。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方面,則有過失相抵的適用,若雙方和解條件談不攏,法院會依此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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