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研讀身分法的親等、禁婚親相關法條時,
發現一個困惑已久的問題,
那就是「輩分相同」「輩分相當」「輩分相等」這幾個用語,
究竟有何不同呢?
應用於實際生活中,大概是怎樣的情形、有什麼樣的例子呢?
(比方說我和我的堂哥是4親等旁系血親,這是上開三個用語中的哪一種呢?
我覺得是「輩分相當」,但不確定是否正確)
以上,在此先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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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身分法的親等、禁婚親相關法條時,
發現一個困惑已久的問題,
那就是「輩分相同」「輩分相當」「輩分相等」這幾個用語,
究竟有何不同呢?
應用於實際生活中,大概是怎樣的情形、有什麼樣的例子呢?
(比方說我和我的堂哥是4親等旁系血親,這是上開三個用語中的哪一種呢?
我覺得是「輩分相當」,但不確定是否正確)
以上,在此先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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