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法法條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好:

研讀身分法的親等、禁婚親相關法條時,
發現一個困惑已久的問題,
那就是「輩分相同」「輩分相當」「輩分相等」這幾個用語,
究竟有何不同呢?
應用於實際生活中,大概是怎樣的情形、有什麼樣的例子呢?
(比方說我和我的堂哥是4親等旁系血親,這是上開三個用語中的哪一種呢?
我覺得是「輩分相當」,但不確定是否正確)
以上,在此先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

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6-01-15
輩分相同跟輩分相等,指的是平輩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1-20
平輩互相收養就是輩分不相當,應該要長輩收養晚輩,
不相當應該是不妥當的意思吧
Ivy avatarIvy2016-01-24
你跟堂哥應該是輩分相同或相等,你堂哥收養你就違
反1073-1第三款輩分不相當
Gary avatarGary2016-01-25
原來如此,感謝樓上大大解惑!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1-29
結婚要相同,收養要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