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到闖越雙黃線的路人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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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晚間10點半的下雨天,我弟騎著他的野狼從礁溪下班,在機車道撞到一個從對面馬路闖越雙黃線的歐巴桑事後去醫院看他,她右手跟右腳骨折------跟他溝通後-----他說在很遠就看到我弟來,不知他騎這麼快也一口咬定全是我弟的過錯,還說我父母沒把我弟教好雙方就態度不好了.....做初步肇事分析時她說他走到人行道上,然後我弟在人行道上撞到他還說我弟撞到他以後他飛了一圈,還壓過去他身體,然後我弟騎車跑掉才滑倒處理的警察也到庭,也說筆錄前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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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2-01-24
這種車禍,對方現在的情況是得了便宜又賣乖。首先。一、既然兩造均有受傷、被告的一方,也請提過失傷害的告訴。二、理由在於對方是肇事主因,理由在你那份鑑定裡面都有了,不多解說。三、對方要求的賠償明細,嚴謹的告知對方弄個清冊、一天賺9萬還是1個月9萬,怎麼個賺法請他列出來一套公式。(在法院開庭時直接提呈給法官參考)四、兩造所涉及的法條均為過失傷害、損害賠償等告訴乃論之罪章,並無傷害法條可適用之。五、自即日起開始�
Puput avatarPuput2012-01-26
像我現在騎車都非常非常的小心。例如在馬路上、甚至是馬路上的人行道,只要我見到行人(尤其是老公公老太太),我一定會提起10分精神超級小心,深怕行人突然衝出來。沒辦法,我們騎車用路人就是要有個認知,而且站在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用路權」,結果就是如下:1.宜蘭基本上,目前還算是鄉下地方,人們在鄉下地方不管是走路、或是騎車、開車,一定難免多少會有著「這邊比較偏僻沒車啦!管他的直接過就好了。」......所以才造成鄉下��
Lucy avatarLucy2012-01-24
申請專業鑑定請求對方提出醫療單據精神賠償要在多也沒用他要能夠證明他吃飯的傢伙確實無用武之地你要跟阿桑說你提出這麼高的金額沒用你違規在先肇事為主因若我提出有利證據我可能宣判的罪比你輕但你為肇事主因你賠的一定比我多我若一口咬你我跟你都要抓去關如果對方找誰你就錄下來.既然有鑑定結果你怕什麼?管他獅子大開口你也向他求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