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業務過失傷害要陪到200萬嗎? - 工作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0-12-2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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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親戚在當郵差
約2-3個月前某天上班日
開著郵局的公務車..
本來停在路邊..正要轉出來時
不小心擦撞到一名騎機車約50幾歲的婦人
時速不快..因為就是正要起步而已
當下有報警..
也有將婦人送醫
檢查情形是
婦人本身有骨質疏鬆症..
腿的骨頭有裂..並沒有斷
還是可以自己走動
然後..醫師幫她打固定的石膏..
一個禮拜就拆了
日後..婦人說要復健3-6個月
親戚一直很有誠意要和解
還去她家看了她2-3次
醫藥費當然全權負責
也願意出精神賠償費(自己是估計在10萬元以內)
但對方的兒子竟然說
我們沒有誠意解決
因為..他們不管怎樣..就是要我們賠償200萬!!
但200萬的價錢不會太誇張嗎??
因為婦人約50幾歲..
沒有在上班..是家庭主婦
她是說
媳婦為了照顧她請假
她以後要吃好幾年的補品
還要一直復健下去
一堆有的沒的
就說..沒有200萬免談..
我已經爬過文了..
了解業務過失會判的刑責
但這樣..
我們是沒有誠意嗎?
對方不算獅子大開口嗎?
現在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無法和解的話
法官會怎麼判賠呢?
需要那麼多錢嗎?
已更新項目:
親戚今日已經去第一次的調節委員會
對方有列出一張清單如下
門診費用--六個月(一個月回診兩次,一次約600元)--7200
交通費用--六個月(一個月兩次X四X六個月)--5760
(我有疑問的是,坐計程車頂多150元,這樣可以請一次240元嗎?)
診斷書--十份--1000元
(關於診斷書應該也用不到10份吧?!)
輔具--輪椅、便盆、行走輔助器--6000
(對方並沒有到無法自行如廁的地步啊?!需要便盆?)
營養補給--顧筋骨一天200元--36000
減少勞動損失--17280X六個月--103680
(不管那婦人有沒有工作都可以請?她說媳婦在家照顧她,但是媳婦本身也沒工作啊!)
2 個已更新項目:
近親看護--2000/天 X 六個月--36000
(我想這點是不是需要醫師開診斷證明?是要完全需他人協助的才能有看護,而且看護費用已經超出強制險的1200元了,該怎麼辦?)
後續復健費用--跛行、膝關節活動不良、疼痛….等--60000
(這不是已經包含在之前的醫藥費裡面了嗎?而且要看多久該怎麼認定?)
精神賠償--因此事故引起的驚嚇、因傷勢疼痛所引起的精神耗損、因復健時所引起的疼痛、和解過程中所引起的精神耗損--10000
這樣算一算總共要679640元
(我有疑問的是,關於上述的種種項目,應該只有精神賠償是我們要自行負責的吧?!其他保險應該都可以給付啊?)
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
對方如果沒駕照呢??
理賠金額會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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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0-12-22T18:51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親戚在當郵差
約2-3個月前某天上班日
開著郵局的公務車..
本來停在路邊..正要轉出來時
不小心擦撞到一名騎機車約50幾歲的婦人
時速不快..因為就是正要起步而已
當下有報警..
也有將婦人送醫
依你所述,我方車(路邊起駛未讓直行人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對方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須視前後二車的筆錄陳述而定。對方車目前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我方(路邊起駛未讓直行人車先行)與事故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依法對方當然可以要求我方賠償;如若對方亦有肇事次因,後續求償時,將會有過失責任相抵的狀態。 檢查情形是
婦人本身有骨質疏鬆症..
腿的骨頭有裂..並沒有斷
還是可以自己走動
然後..醫師幫她打固定的石膏..
一個禮拜就拆了
日後..婦人說要復健3-6個月
親戚一直很有誠意要和解
還去她家看了她2-3次
醫藥費當然全權負責
也願意出精神賠償費(自己是估計在10萬元以內)
但對方的兒子竟然說
我們沒有誠意解決
因為..他們不管怎樣..就是要我們賠償200萬!!
但200萬的價錢不會太誇張嗎??
因為婦人約50幾歲..
沒有在上班..是家庭主婦
她是說
媳婦為了照顧她請假
她以後要吃好幾年的補品
還要一直復健下去
一堆有的沒的
就說..沒有200萬免談..
依你所述,對方的傷勢狀況,大概初沽對方合理損失約15~20萬元,與200萬元的要求是差距太遠,所以,建議如果不怕麻煩,可能跟對方跑法院會比較省。 建議持續關心對方,並展現誠意,盡量多協助對方申請強制險的理賠並告知理賠範圍以減輕我方賠償的負擔,因為強制險的賠償也是視為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賠償之ㄧ,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強制險是無須區分肇事責任的。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掛號費、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診斷證明書費。三、接送費用: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每肢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外,我方車輛如果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自己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若對方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一、醫療及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上限及強制險未理賠及看護超出36000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四、財產損失:修車費(車損以恢復原狀為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拍照存證並附上收據。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我已經爬過文了..
了解業務過失會判的刑責
但這樣..
我們是沒有誠意嗎?
對方不算獅子大開口嗎?
算。 現在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無法和解的話
法官會怎麼判賠呢?
需要那麼多錢嗎? 依上述解答。
2010-12-25 00:06:54 補充:
依照你補充的資料,的確是不需要到200萬,
很多是強制險可理賠的,
至於保險沒理賠的部分,
調解時再努力看看吧!
2010-12-30 11:16:45 補充:
對方無照不會改變理賠金額,只是對方會被開罰單而已!
Ivy avatar
By Ivy
at 2010-12-23T16:31
沒有必要喔....
以賠償來說
須賠償
機車修理費
頂多是1~5萬吧 (視嚴重情況)
醫療費
健保掛號費 與其部分負擔含回診 數千元實報實銷
工作損失
被害者本身無工作 不會有損失
如果是家人請假必要照顧
可以看他請多久依據他的平均薪資去計算
也可以包含在看護費
復健或看護費
骨頭裂掉也算骨折
但要復健看是否是原來就要(骨質疏鬆原本就有)
還是因為此事件發生才需要 .......要看醫生診斷
如果醫生認定有需要 , 有開證明須看護(或復健)才需要
對方有證明與病例的話 , 也可以去請問其它醫生是否合理
視情況要看診斷證明的期限
精神賠償
需協調商談
綜合來說再怎麼說頂多50萬應該可以完成
要吃天價補品是他的事
復健要看醫生怎麼說
不然的話今天我被撞到 小骨折
然後因為自己骨質疏鬆 要吃補品
難道我要去找那時候肇事者?
2010-12-22 13:46:05 補充:
你如果覺得你有時間與精神去耗
其實你可以跟他耗..到最後對方也不一定拿得到這麼多
調解委員就是盡量避免上法院協商
如果對方堅持非200萬不和解
就上法院吧
對方如果是根據你敘述的情形
提出賠償200萬 拿不到那麼多
建議如更詳細一點 請洽律師詢問
在某方面而言會比知識+更為精準
2010-12-24 21:13:03 補充:
門診費用--請他拿收據 或 單據實報實銷( 有些人會要求自費買成藥感冒藥之類的 )
交通費用--坐計程車也是需實報實銷 要有里程數 及 金額 計算看是否合理
(限定醫院到他家不得中途轉去其他地方,請司機或計程車公司開證明
現在 "部分" 計程車公司會有GPS追蹤紀錄器,可以限定他們搭乘哪一間
只要他故意繞路或轉其他地方辦事...到時候是計程車公司會有問題)
診斷書--十份--1000元
(有些是因為保險需要...但是可以請他說明需要的地方)
部分醫院申請一份正本後影印後請醫院蓋章就可以
不用那麼貴.......詳細可以問受害人就診醫院的櫃檯
2010-12-24 21:13:50 補充:
輔具有其必要需求才要..
可以請醫生開證明 有需要的話
才 由你們準備(可以自己找便宜可以用的)
營養補給--沒有這份需要 法院不會承認 (醫療負擔才是必需的)
減少勞動損失--受害者與受害者的媳婦沒工作就不用
除非是影響他以後找工作 但應該不至於(關於這一點詢問律師會好一點)
近親看護--請專業醫生診斷開證明 如果真的有需要
而期限是醫生認定有其需要......要開證明才有效..
這也可以由你們去雇請台灣合格看護 約4~6萬/月
但是好像有一定條件才能申請看護
後續復健費用- 要他去給專業醫生開證明需要復健再說
再說傷到腿骨應不至於導致不良於行 至於關節疼痛
那是關節退化吧....
2010-12-24 21:13:56 補充:
精神賠償--1萬還算合理啦
一周就拆石膏看起來應該是小小裂痕而已
雖有骨質疏鬆但也是被害人原有 只要患部無恙即可
可以先扣除強制險部分再賠償其他多餘的部分
當初說兩百萬......一口氣剩下三分之一 還真會掰
再繼續加油殺價吧...反正對方要求太高直接走法院吧
對方要求部分很多都不用付錢的
2011-01-04 22:41:29 補充:
有無駕照...是不太會有價錢上協商空間
但是假如告到法院...可以提出原告無駕駛執照
而故意騎乘機車 才會造成車禍
或許法官會認定 而把對方要求之賠償金額降低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0-12-24T00:07
j我去年發生一次車禍.對方撞到我.[我開車.他騎機車.]結果他血胸.住院...與你一樣.對方說.:[沒關係.每個人都不願意發生這樣的狀況...等]...讓我覺得可能.大事化小了..但是.不然..對方舅舅打電話來.說要賠償11萬.我告訴他我只能陪2萬.最後.開庭約7次.耽誤了11個月.對方自己不玩了...說只要賠35000元..就可以...於是.......和解...
我覺得..他們要求200萬..很扯.法官會依照合理賠償..來做判決.若他們堅持.就上法院.但你要有心理準備.
1.上法院很麻煩..要請假.還有收到傳票精神上會受到影響.
2.會直接進入刑事案件..刑事賠償應該是50000以上[等於拘役50天以上].但刑事案件可以勞動服務抵銷.好像是1 天抵1000元.[我當初是賠55000元.]
所以..勸你們和解.因為到最後.對方別說拿到200萬...可能20萬都拿不到.到最後..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與金錢...給你參考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0-12-23T07:50
少理他了,200萬...你又沒有撞死她。
你都說了,他現在解了石板,己經可以走動沒有事了吧。
你也到他家看過她.有人證可以證明~她想做假也做不了

一於上法庭吧,順便告訴法官她威脅你200萬,問法官是否合理。
無論如何,上法庭怎麼判也絕對不超過200萬, 參考資料自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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