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如何談 - 工作
By Anonymous
at 2010-10-12T00:00
at 2010-10-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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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11車禍
對方(開車)在右轉進加油站加油撞到我(機車)
我是直行車在慢車道
雙腳膝蓋擦傷.右手上臂擦傷.胸口.腰部挫傷
當日急診後出院休養...
目前腰部一直持續疼痛....只能靠止痛藥過日子
從車禍到現在無法久座.久站
第一次和解我開價17萬賠償~~
對方保險公司好像不賠這樣ㄇ多~~
因腰部問題~~(脊椎)以後ㄉ後遺症誰也無法估算
請問我要如何跟對方要求賠償
要多少才算合理ㄋ
對方蠻有誠意~~
Update:
是否可向對方強制險先申請理賠
而這些醫療費用還可在算入對方產險公司理賠內ㄇ
對方(開車)在右轉進加油站加油撞到我(機車)
我是直行車在慢車道
雙腳膝蓋擦傷.右手上臂擦傷.胸口.腰部挫傷
當日急診後出院休養...
目前腰部一直持續疼痛....只能靠止痛藥過日子
從車禍到現在無法久座.久站
第一次和解我開價17萬賠償~~
對方保險公司好像不賠這樣ㄇ多~~
因腰部問題~~(脊椎)以後ㄉ後遺症誰也無法估算
請問我要如何跟對方要求賠償
要多少才算合理ㄋ
對方蠻有誠意~~
Update:
是否可向對方強制險先申請理賠
而這些醫療費用還可在算入對方產險公司理賠內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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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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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0-10-15T09:04
at 2010-10-15T09:04
對方(開車)在右轉進加油站加油撞到我(機車)
我是直行車在慢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故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視個案具體認定。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雙腳膝蓋擦傷.右手上臂擦傷.胸口.腰部挫傷
當日急診後出院休養...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目前腰部一直持續疼痛....只能靠止痛藥過日子
從車禍到現在無法久座.久站
第一次和解我開價17萬賠償~~
對方保險公司好像不賠這樣ㄇ多~~
因腰部問題~~(脊椎)以後ㄉ後遺症誰也無法估算
請問我要如何跟對方要求賠償
要多少才算合理ㄋ
對方蠻有誠意~~多少才是合理的,要看你實際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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