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與提告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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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車亭停車格我騎機車經過對方突開車門我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導致右手第五指及指掌骨折,要和解時全推公司和保險公司和放話法院見.聯絡時一直說是我撞上他的車子造成車子受損要我賠償請問我要如何處理.ps:車禍主因對方開啟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及禮讓先行.我是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我醫生診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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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a avatarLeila2011-11-11
對方車亭停車格我騎機車經過對方突開車門我閃避不及撞上車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3項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故對方開啓車門或注意車輛為肇事原因,而你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視筆錄陳述具體認定。可於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
Ingrid avatarIngrid2011-11-12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http://aaashops.com/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卵協卮卸卐厕卻
Jack avatarJack2011-11-11
對方車亭停車格我騎機車經過對方突開車門我閃避不及撞上車門,沒影片,開車門須注意行駛中車輛,禮讓先行開車門主因或者完全責任有影片,釐清反映距離與時間機車有機會主因(未注意)或者完全責任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導致右手第五指及指掌骨折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有機會先申請�
Hedda avatarHedda2011-11-11
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是毫無疑問的,但賠償的金額,至少因為您有所過失的緣故,請求金額恐怕不可能滿足。如有疑問,歡迎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