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請有經驗的人幫忙回答…謝謝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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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09-10-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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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今年八月底,我騎機車跟另一個也騎機車的人發生車禍,然後,滿三十天後,我已經去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表了,肇事主因我來看應是對方,因為對方是「行車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而我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這是初判表上寫的,然後我仔細看了一下,我的只是違反什麼道路規格什麼第幾條,然後對方除了另一個第幾條之外,外加多了一個是違反道路交通什麼罰則的,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在於,這樣子,我的肇事責任比例大概是幾成?我是直行車直行沒超速沒違規,,對方是從路邊的加油站衝出來要往我另一個方面去,所以我們正面對撞,我住院了兩天,車禍當下我就昏迷,一直到在急診室急救時才醒了過來,大概昏迷了一個小時左右,我是腦震盪加暫時性失憶外加身體三處撕裂傷,我手上有縫了五針,我的機車修了一萬二,對方的修了一萬一,可是對方當天雖然跟我一樣送醫院了,但是他沒很嚴重的外傷,就是可能擦傷這樣子,雖然他有頭暈,可是沒住院,就應該沒腦震盪,我想請問有經驗的人,我這樣子應該要多少賠償金呢?我還在當兵,所以算沒收入,可是我請了病假在家休息了八天,照理說我媽媽照顧我,是不是可以以我母親的收入去算這八天的的工作收入損失,我媽報18300月均薪,而且我一直持續在看門診,一個禮拜平均兩次,然後我每個禮拜都坐計程車回家,因為我現在不適合騎超過二十分鐘以上的機車,我家到當兵的地方騎機車要四十分左右,我可以把計程車的錢也加下去跟他要嗎?現在最麻煩的是,如果進調解委員會,我在精神撫慰金的部份,專家們建議我大概拿多少比較好,我還不時的會頭暈,會人不舒服,這已經影響到我在當兵做任何事了,然後車禍六個禮拜來,莫名其妙的瘦了五公斤,正常吃正常睡,只是走走路而已,對方只有機車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沒保,但是我有,所以如果我要負的任何民事賠償都有保險公司出,以上的問題,可以幫幫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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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09-10-10T05:42
我的第一個問題在於,這樣子,我的肇事責任比例大概是幾成?
一般實務上來說為對方7成我方3成!
我這樣子應該要多少賠償金呢?
因我方的實際傷勢還不夠明確,所以我全部講給你聽,盡量白話一點,至於我方能申請什麼,自己研究一下,用不到的部份順便學習起來,當做經驗。
強制險可申請的範圍: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所以我希望我方能多多就醫,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另一個觀念是:
我方可向[加害者一方]求償的項目如下:
雖然我方要求償的對象是事故當事人,如果對方有加保任意險,就讓保險公司發揮作用,比從加害者口袋拿錢出來補償傷者,來的容易達成和解,在保險公司支付不足的部份,加害者就必須補償到足。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照理說我媽媽照顧我,是不是可以以我母親的收入去算這八天的的工作收入損失
原則上比較行不通,你可以改依看護費用的部份來爭取不過需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須休養多久!
我家到當兵的地方騎機車要四十分左右,我可以把計程車的錢也加下去跟他要嗎?
不行!
最後要讓你了解的就是,如果雙方在意見上不能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因素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此舉並非要真正的走向訴訟,而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早日讓雙方能夠走出車禍造成的困擾,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會有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相關事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判賠。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9-10-14T18:46
你好:
你三成,對方七成。
你母親的工作損失不能算進來,
她照顧你,可以算入看護費,
必須是醫生診斷證明上註:須看護多久,全天或半天看護。
計程車費可以求償,必須有收據。
賠償金額多少得視雙方的意思,
我無法斷言多少才合理,
只能訴你可以求償的部分,
我已經整理出表格,
請自行下載:http://webo.com.hk/winter
請不要私下和解,口頭的約定都會有變數,
盡量利用各鄉鎮的調解委員會,
如果無法和解,
請在六個月的有效追訴期內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假扣押。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相關的資料我已整理出來,請到下列網誌觀看
http://www.wretch.cc/blog/sadako/33465976

桃園好吃又適合聚會的地方...急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9-10-09T00:00
請推薦一下桃園市區or鶯歌好吃又平價的餐廳~~我們大約5~6人...預算2000左右~~適合聊天...又可以吃飽飽的地方....例� ...

有正當性質缺人且可以日領的工作可以約在特定地點面談嗎??(北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09-10-09T00:00
有無面試當日即可上班的工作(三重蘆洲)女,2?歲,無機車各位老闆好需尋面試當天即可上班且日領的工作(希望是很�� ...

請幫我算工作運和家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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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at 2009-10-09T00:00
1.希望以以下生辰,請問此人求職工作運,近期何時可有工作?女,六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曆)早上五點半生,已婚2.� ...

請問要如何報名教育部”高中職同等學力測驗”?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09-10-09T00:00
請問要如何報名教育部and#34;高中職同等學力測驗and#34;?請再詳述報名資格(需要國中畢業證書嗎?)、報名日期、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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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09-10-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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