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二十二號晚上大概十一點的時候,我載我妹正要騎車回家,但是因為颱風天所以我沒騎太快大概三十左右,可是似乎是因為光線不是很好,然後對方又沒穿著太鮮豔的衣服,腳踏車也只有光碟片,所以我沒有看到他,等我發現的時候我已經撞上去了,當時她大概是騎在慢車道的中間,因為風太大帽子飛掉,要下去撿起來,然後撿完剛騎上去就被我撞到了,左邊肩膀脫臼,事後我有再找過他,然後跟她說請他去保險公司索取理賠,但是他一直說沒錢,然後又跟我要沒去工作的損失,我想問得是:
請問這樣的車禍是否雙方都有過失?
那我已經事先告知他要去保險公司理賠,而且要收據,他私下跟人借錢買藥卻沒有留發票這樣我是不是就不用負責了?
類似的車禍按照判例或者大多都賠多少算合理,然後我家也算是低收入戶了,我爸一年只賺22萬,但是因為有兩處房地產,不能申請,這樣是否可以影響?
不好意思 要麻煩專業的大大們幫我解答 有點急 對方說要我陪醫藥費以外的一萬五 對我來說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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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爽歪歪"
車禍當下就已經報警,當晚也作完筆錄了,我還送她回家 ,因為他手脫臼不能騎車,現在問題是事後他要跟我索賠的數目太大了,我認為不合理,所以想問正常多少算合理的,而且我家經濟方面又不怎麼好,那我又可以怎麼處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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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rosa"
真的只能娜麼多嗎? 可是他自己也因為下來撿帽子,沒有注意到不是嗎? 還是說這其實不算過失,娜如果我依照他的月薪大概六千多賠他的話可以嗎?還是說我就只能看他"願不願意"降低數目了呢?
請問這樣的車禍是否雙方都有過失?
那我已經事先告知他要去保險公司理賠,而且要收據,他私下跟人借錢買藥卻沒有留發票這樣我是不是就不用負責了?
類似的車禍按照判例或者大多都賠多少算合理,然後我家也算是低收入戶了,我爸一年只賺22萬,但是因為有兩處房地產,不能申請,這樣是否可以影響?
不好意思 要麻煩專業的大大們幫我解答 有點急 對方說要我陪醫藥費以外的一萬五 對我來說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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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爽歪歪"
車禍當下就已經報警,當晚也作完筆錄了,我還送她回家 ,因為他手脫臼不能騎車,現在問題是事後他要跟我索賠的數目太大了,我認為不合理,所以想問正常多少算合理的,而且我家經濟方面又不怎麼好,那我又可以怎麼處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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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rosa"
真的只能娜麼多嗎? 可是他自己也因為下來撿帽子,沒有注意到不是嗎? 還是說這其實不算過失,娜如果我依照他的月薪大概六千多賠他的話可以嗎?還是說我就只能看他"願不願意"降低數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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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2.對方騎在慢車道的中間 .因為風太大帽子飛掉.要下去撿起來.然後撿完剛騎上去就被你撞到了.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條.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 靠右順序行駛 .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3.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理賠的.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對方要跟你索賠的數目太大了.你認為不合理.那對方到底是要求多少?你要說出來.
4.對方有受傷若和解不成功.可提告你過失傷害罪.若判2個月易科罰金就要60000元.你還要用保險賠償對方醫療費用.而且還有前科資料.對你是划不來的.你們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關心他
問他要不要讓你帶她去看醫生
讓她覺得你是誠心的
然後記錄起來每天的看顧
與對話
讓他不想索賠
法律上也有幫助
如果他還是不願和解
那開庭時
跟檢察官說
每個月的三分ㄓㄧ收入
當分期給付金
ㄧ次ㄧ萬五拿不出來
而且自車獲起
每天都去看被害人
開庭別忘付薪資單
雨家戶報稅紀錄
別讓檢察官已為你在騙他
大概
就解決了
之後還要復健
對方還要承受這段期間肉體精神的痛苦
誰都不願意遇到車禍
因為車禍發生雙方多少都有過失
醫藥費保險公司負擔加額外支付一萬五換來和解
是非常值得
2.賠償多少算合理 (醫藥費 休養費 誤工費)只要雙方談好就好 要是談不好就上法院讓法官去判
3.個人認為醫藥費加1萬5不過份 但是還是要板大自己決定 你要考慮的是
1.調解跟上法院浪費的時間 2.是否會影響到工作 3.對方是否有過份之處 4.車禍當然是雙方都有責任 但是目前說一句不好聽的 大車賠小車 小車賠行人 車越大要負責任越大 我還記得很多汽車沒違規去撞到違規的小車 還不是一樣賠 所以我認為車禍的賠償從以前就不合理
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
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若沒有薪資証明者,以最底勞工薪資計算,一萬八,不是你想的六千
如果沒有您和解一定要寫合解書
保險公司賠的以外您要付15000元
可以問問對方少一些可以嗎 把您的情形說說
真的不行請您分期付款方式
祝 好運將發生
↓ ↓ ↓ ↓ ↓ ↓ ↓ ↓ ↓ ↓ ↓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一切免收費,先提出登記,安排好時間大家一起來,絕決難題,不會像官司,沒完沒了的。
請放心去登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