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把人撞斷腿要賠多少錢? - 工作
By Brianna
at 2010-08-01T00:00
at 2010-08-0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下午我騎車經過靠近南京東路復興北路口
因為遇到紅燈我就停下來
後來變綠了我就加油往前走
這時突然一個老太太從路邊衝出來
我及時煞住車
沒想到過了一秒後老太太還是撞上我的機車
大腿骨當場斷裂
我事後查了一下法律
知道雙方都有責任
她是因為闖紅燈
我的責任是因為她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沒有禮讓她先過
她是一個獨居老太太
沒有工作 沒有固定收入
所以我不用賠她薪資
醫生說完全恢復要兩個月
我有機車強制險
所以基本上不用付醫藥費跟看護費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我想請問我該賠她多少錢?
家人都說要對她好一點
她沒有家人在台灣
現在我都一天照顧她十二小時
所以我對她很好了
Update: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這句打錯了 應該是車的錯
因為遇到紅燈我就停下來
後來變綠了我就加油往前走
這時突然一個老太太從路邊衝出來
我及時煞住車
沒想到過了一秒後老太太還是撞上我的機車
大腿骨當場斷裂
我事後查了一下法律
知道雙方都有責任
她是因為闖紅燈
我的責任是因為她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沒有禮讓她先過
她是一個獨居老太太
沒有工作 沒有固定收入
所以我不用賠她薪資
醫生說完全恢復要兩個月
我有機車強制險
所以基本上不用付醫藥費跟看護費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我想請問我該賠她多少錢?
家人都說要對她好一點
她沒有家人在台灣
現在我都一天照顧她十二小時
所以我對她很好了
Update: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這句打錯了 應該是車的錯
All Comments
By Zanna
at 2010-08-05T06:41
at 2010-08-05T06:41
因為遇到紅燈我就停下來
後來變綠了我就加油往前走
這時突然一個老太太從路邊衝出來
我及時煞住車
沒想到過了一秒後老太太還是撞上我的機車
>>>對方如闖紅燈應為全責或肇事主因
我方如未減速應為次因
>>>如有爭議可送鑑定
大腿骨當場斷裂
>>>對方有受傷事實
我方呢?
我事後查了一下法律
知道雙方都有責任
她是因為闖紅燈
我的責任是因為她走在行人穿越道上
沒有禮讓她先過
>>>責任分析同上
她是一個獨居老太太
沒有工作 沒有固定收入
所以我不用賠她薪資
醫生說完全恢復要兩個月
我有機車強制險
所以基本上不用付醫藥費跟看護費
>>>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加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7.)以上傷害醫療給付以$20萬元為限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
應以路權為標準!!
我想請問我該賠她多少錢?
>>>應以<責任>及<對方損失>來判斷
>>>可申請調解看對方要求多少?
家人都說要對她好一點
她沒有家人在台灣
現在我都一天照顧她十二小時
所以我對她很好了 2010-08-01 12:31:37 補充 >>>>但是台灣規定車撞人一定是人的錯
這句打錯了 應該是車的錯
>>>同上
>>>有問題再來信或部落格留言
By Mia
at 2010-08-02T18:48
at 2010-08-02T18:48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有絕對路權~就算行人違規或是闖紅燈皆同~
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
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
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
人先行通過。
By Selena
at 2010-08-05T03:32
at 2010-08-05T03:32
我在英國的時候只要一踏上斑馬線所有的車輛一定是停下來的就算他們是綠燈也是一樣的也沒人趕按喇叭催因為在國外撞傷行人是很嚴重的也是穩輸的
現在臺灣也是這樣只是大家還沒有很健全這種觀念
現在你除了要賠她醫藥費外可能還有相關復健費用
若是他因此造成了失能如不能行走及料理日常生活
以後她需要請一個看護或是庸人幫忙照故生活
這都需要你負責~簡單的說只要是因為車禍所造
成的生活成本你都要負責
此外另一條就是所謂的精神賠償費這在國外通常一開口就是天價
但雙方有無各自責任的問題則由交通隊做出判定後
再近入所謂民事的訴訟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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