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民事訴訟 - 工作
By David
at 2010-09-08T00:00
at 2010-09-0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老弟在前年十月不小心撞傷一位老婦人(約六十歲)而造成對方骨折
因為那時老弟並未滿法定年齡,所以現在對方提出對父母的連代起訴
但因對方有太多不合理的賠償項目
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幾個問題:
車禍是發生在那年的十月,但對方的薪資卻只有到七月的??
還有對方老婦人自述本身腿走路不方便卻可任類似搬運司機的工作?
關於此不合理的部分,我們該如何請求法官提出質詢或要求對方提出證明?
因為據小的所知,部份不合理的地方須被告人提出質疑,法院部分才會去要求並調查相關資料。
拜拖幫忙了
另請有意願提供電話諮詢的法學人士,請用mail跟本人聯絡,謝謝。
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對方是在未設有斑馬線但有天橋的路口闖紅燈而被撞傷的!但因當時對方完全不配合警方所以沒做筆錄,因此刑事出庭時,對方全盤否認,且在再上訴時連當時車禍鑑定委員會的記錄也被法官一句"只是片面之詞"來帶過,因此全部被推翻了,刑事判有罪,我們已經不想管了,現在只想知道對付這種來坑錢的人,我們該如何應對?
難道在庭上只要有異議,就說"我有意見即否認這個數額"就可以了嗎?
我只能說對方是不簡單的老人,打從一開始的回診,就會跟計程車司機要收據,做為提賠償的證明.......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二:基本上我覺得那份醫療記錄完全不可信,因為老婦人的老公是那所醫藥學院的退休老師,所以之前當我們要求她和我們一起去其他醫院做檢查時,她完全不願意。
因為那時老弟並未滿法定年齡,所以現在對方提出對父母的連代起訴
但因對方有太多不合理的賠償項目
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幾個問題:
車禍是發生在那年的十月,但對方的薪資卻只有到七月的??
還有對方老婦人自述本身腿走路不方便卻可任類似搬運司機的工作?
關於此不合理的部分,我們該如何請求法官提出質詢或要求對方提出證明?
因為據小的所知,部份不合理的地方須被告人提出質疑,法院部分才會去要求並調查相關資料。
拜拖幫忙了
另請有意願提供電話諮詢的法學人士,請用mail跟本人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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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對方是在未設有斑馬線但有天橋的路口闖紅燈而被撞傷的!但因當時對方完全不配合警方所以沒做筆錄,因此刑事出庭時,對方全盤否認,且在再上訴時連當時車禍鑑定委員會的記錄也被法官一句"只是片面之詞"來帶過,因此全部被推翻了,刑事判有罪,我們已經不想管了,現在只想知道對付這種來坑錢的人,我們該如何應對?
難道在庭上只要有異議,就說"我有意見即否認這個數額"就可以了嗎?
我只能說對方是不簡單的老人,打從一開始的回診,就會跟計程車司機要收據,做為提賠償的證明.......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二:基本上我覺得那份醫療記錄完全不可信,因為老婦人的老公是那所醫藥學院的退休老師,所以之前當我們要求她和我們一起去其他醫院做檢查時,她完全不願意。
All Comments
By Elizabeth
at 2010-09-08T14:03
at 2010-09-08T14:03
原告要舉證證明有損害,若無法證明則須負敗訴責任,故開庭時,法官問你對這方面有無意見,你要說你”有意見即否認這個數額”
還有你說“老弟在前年十月不小心撞傷一位老婦人“----這麼說,你是自己承認你有過失囉,因為你說你“不小心”,若開庭時你也這樣說,或者承認自己不小心或有過失,那麼,對方構成要件的“過失侵害他人之權益”,過失部份被害人便不用舉證了,這點自己要注意到
關於此不合理的部分,我們該如何請求法官提出質詢或要求對方提出證明?----你當然可以請對方證明囉,若你承認的話,對方便不用證明了,若你否認又請對方證明,但對方拿不出證據,那麼,法官便會判原告輸!!!!!
By Megan
at 2010-09-12T12:58
at 2010-09-12T12:58
請對方提出證明及醫療記錄等等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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