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相關疑問? - 醫生
By Ina
at 2009-04-17T00:00
at 2009-04-1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你們好~想請問你們幾個疑問..
我和我老婆在4/11發生車禍...我騎車在等紅燈時被汽車從後面追撞..
肇事者逃逸.後來有被警察抓到....
當時診斷我為:腰椎閉鎖性骨折 我老婆為:頭部挫傷腰部挫傷左下肢挫傷 還有一台摩托車全毀:
醫生是說骨折需要2個月才會好?
1.請問如果我要跟對方談理賠事宜要如何處理?
2.理賠金額有公訂金額嗎?
我和我老婆在4/11發生車禍...我騎車在等紅燈時被汽車從後面追撞..
肇事者逃逸.後來有被警察抓到....
當時診斷我為:腰椎閉鎖性骨折 我老婆為:頭部挫傷腰部挫傷左下肢挫傷 還有一台摩托車全毀:
醫生是說骨折需要2個月才會好?
1.請問如果我要跟對方談理賠事宜要如何處理?
2.理賠金額有公訂金額嗎?
All Comments
By Anthony
at 2009-04-19T20:40
at 2009-04-19T20:40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1.依照版大的陳述內容來看,
對方:未保持安全車距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未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是故,對方應負起所以肇事責任及賠償責任!
2.在本次事故中,
因對方犯有過失且我方有人員受傷,
所以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牽涉到的責任有二: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及刑事之公共危險罪
底下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一般會以目前醫療費用之1/3~1/2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強制險中可申請 每日1200元 最多30日之賠償)
(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 實支實付)
(超過每日1200元之部分 及超過30天的部分 我方可另外對方求償)
i.精神賠償
可一一詳細計算,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對方有和解之誠意,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為告訴乃論)
且對方在本次事故中逃逸還會牽涉到
『刑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此為公訴罪)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提出之條件。
3.理賠金額依照每個案件的狀況不同而不同,
當然不會有所謂公訂金額。
4.若我方要跟對方談相關理賠事宜,
可直接透過調解委員會來進行調解,
如若調解不成(雙方沒有共識),
那才再考慮是否進入司法訴訟程序!
5.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6.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討論!!
By Steve
at 2009-04-17T11:02
at 2009-04-17T11:02
1.1 亞東醫院
1.2 中醫診所
1.3 醫療器材
1.4 看護費用
1.5 門診計程車資
2 工作損失 (一年x元
3 精神慰撫金 (沒有一定聽說大腿骨折是二十萬元左右
總 計
By Puput
at 2009-04-19T00:59
at 2009-04-19T00:59
By Ethan
at 2009-04-17T10:44
at 2009-04-17T10:44
1. 與警方要對方聯絡方式,並與肇事者做初步溝通協調後續賠償問題
2. 理賠金額無公訂金額,依照您受傷人員醫療費用、車輛修理費用或是經
神賠償等等相關費加總用所訂定。
以下資料處理流程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嚴重之事故之處理建議:
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另請記得務必做到下列幾件事:
1.傷患送醫
(即撥打119,如需親送一定要先確認傷患狀況並先撥打110報警)
2.報警處理
警方分兩組處理:一是派出所警員(針對肇事刑責)處理與對當事人、證人作筆錄,所以請特別注意針對你所作的筆錄內容若與你的描述不符時,你必須要求更正後再簽名(你的筆錄就是依據你所言寫);另有交通警察(針對車禍現場相關証據知蒐集)做現場測量 、初步肇事因素分析(警方不做肇事責任之定案,而是由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當事人可於事故兩週後向當地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證明書"(並 勾選事故現場圖+照片),以作為事後責任釐清與求償之重要證據。
3.自行蒐證
(為了補充警方資料之不足並可作為求償要件 。蒐證內容包括:各種痕跡、雙方車損、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設施、當時路況等;以及尋求現場目擊證人與附近監視錄影、和解與相關洽談之錄音)。
4.聯絡保險
洽詢保險相關理賠與準備內容 ,並且在和解前務必告知保險公司。
5.和解注意
(勿聽信口頭承諾,最好有文字及當事人簽名為證;另須特別注意賠償內容,求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財產損失....等,均須載明和解細節;和解前須確認保險事項)。
6.尋求協助
(包括肇事責任鑑定、相關法律、保險、和解賠償談及判等)
法規查詢
→進入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2.asp?no=K00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安全規則、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所有條文
→尋找這個畫面的資料 (在工具列的"編輯"內)
→搜尋相關條文與處罰 (尋找目標填入:"轉彎車"、"受傷"…等)
→然後一直按下一個,即可找出所有相關規定
7.肇事責任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會依據警方所提供之肇事現場圖及相關證據為主,所以警方之蒐證調查為肇事責任釐清之重點(如發現警方之調查資料非事實,得向相關單位申訴並要求重新調查)。司法機關對鑑定會所做鑑定之採信率高達90%以上,所以送鑑定是非常重要的。
< 初步分析 >警方會主動做肇事責任初步分析(供參考.並非確定肇事責任),可於二週後向交通隊洽詢並申請「事故證明書」(另要求附上事故現場圖與照片等)。
< 自費申請 >可主動向「車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詢問及提出申請,費用:2000~3000、時間約二個月 內。
< 法院囑託 >於提起訴訟後,由法院囑託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之鑑定。 鑑定作業應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
8.提出訴訟
如和解不成,對方又置之不理,您可主動提出訴訟,將雙方責任釐清,再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強制性的民事賠償。(民事案件為告訴乃論,亦即不告不理,同時警方不得主動參與民事和解或以不當手段來促成和解)
9.喪失權益
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必須向肇事地點之轄區刑事組或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超過六個月將喪失權益 。(另事故死亡案件屬非告訴乃論 與一般事故不同,檢察官將依法提起公訴)
10.切勿輕忽
一個小疏忽可能導致權益嚴重受損!千萬別被誤為「肇事者」,無論如何先釐清「肇事責任」。即使對方傷亡,如果我方未違規,而是對方違規,即無刑責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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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從碰到車禍以來就變的很奇怪.
(只有傷到腳,是屬於較嚴重的皮肉傷,但未傷到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