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沒報警對方說有檢察官朋友可告我 - 工作
By Delia
at 2014-09-29T00:00
at 2014-09-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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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左轉時,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一樣是左轉車),當時我的車速約10-15公里,對方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速,當下未報警
當時有立刻下車查看,也問了對方是否要報警,對方說不用,只要賠他油錢就好,
當時我拿了一千元給他,對方還說如果有多的會退給我,我說不用,也有留我的姓名及電話給他,事後過了快一星期,對方以簡訊告知我,因為有內傷,而導致他無法工作,要求我賠他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約7000-8000元,還表示說他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他又不想走法律途徑
我想知道,1.若我不理會,我會被告什麼罪?
2.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對我起訴嗎?
p.s事發至今以過了10天
已更新項目:
還有對方每封簡訊,都有打"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這句話
請問一下:
1.在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調監視器來對我提告嗎?
2.對方不斷的提醒,有意謂著恐嚇的意思嗎?
3.想知道 只是原地倒地,對方並沒受到強大撞擊,机車車損不大,約1千元,這樣會有內傷嗎?
4.昨日,有用簡訊與對方詢問了一下,可是今天又沒消息了,這又是意謂著什麼?
5.至於過失傷害,只有小擦傷(類似走路不小心跌倒的那種小擦傷)加上對方能自行騎車離開,
這樣一樣算過失傷害嗎?
6.所謂的醫院單據,是指看完診拿到的那張收據嗎?
7.那假若對方拿的是中醫買完中藥的收據,請問算是醫院單據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所以,各位的意思,是要我先去備案嗎?
當時的情況是我左邊還有一台車,因為左邊車輛突然轉出
都是同方向的,位置是北市廈門街要左轉上中正橋,我所行駛的車道是外側,但我先左轉往中正橋方向的,內側的車輛左轉時,他的車頭是在我的車子左邊中間左右,他往我駕駛座這邊衝過來,是因為要閃左邊車輛,而又把自己的車子把右邊拉了一點,就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可是,我比較納悶的一點是,我事後看自己的車,又沒擦撞痕跡,事後想想,自己也不確定對方是我撞倒的,還是對方己倒地,而發生追撞,依照這樣,對方是否能對我提告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在說清楚一點好了,机車騎士為甲方 我是汽車駕駛為乙方 我左側同為汽車駕駛為丙方
乙方於外側左轉,丙方於內側左轉,乙方先轉,丙方後轉,由於丙方在轉時為注意前方的乙方
致乙方為了不讓丙方攔腰撞上,於是向右邊回了一下,導致不小心擦撞到前面的甲方
甲方摔車後,丙方也開走了,乙方當下有問過甲方,是否報警,甲方說不用,於是乙方拿了1千元給甲方,也留了電話姓名給甲方,但事後乙方檢查自己的車,未發現有車体損傷,但又不能很確定是否有擦撞甲方,事情過了快一星期,甲方才以簡訊通知要求乙方要賠償醫藥費及無法工作損失,而甲方從第二封簡訊開始內容均附上"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但又不想走法律途"
4 個已更新項目:
昨天乙方有回傳簡訊告知甲方,請甲方的檢察官朋友傳一份或寄一份監視器畫面給乙方,且乙方有告知甲方,當時還有另一台車有關聯,想要清楚的看,到底是那一方的責任歸屬較大,但都過了兩天,甲方又沒消沒息了,乙方不是不賠償,是覺得不想莫明的被凹,9/19發生的事,到今天都10/3,都過了半個月,乙方很認真看待此事件,但甲方都3-5天才回覆此事件,讓乙方感覺很怪,所以才會在此發問,明天若甲方未回覆,乙方是否可以不再理會此事件,但乙方若不理會,是否會吃上官司?
當時有立刻下車查看,也問了對方是否要報警,對方說不用,只要賠他油錢就好,
當時我拿了一千元給他,對方還說如果有多的會退給我,我說不用,也有留我的姓名及電話給他,事後過了快一星期,對方以簡訊告知我,因為有內傷,而導致他無法工作,要求我賠他醫藥費及無法工作的損失,約7000-8000元,還表示說他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他又不想走法律途徑
我想知道,1.若我不理會,我會被告什麼罪?
2.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對我起訴嗎?
p.s事發至今以過了10天
已更新項目:
還有對方每封簡訊,都有打"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這句話
請問一下:
1.在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調監視器來對我提告嗎?
2.對方不斷的提醒,有意謂著恐嚇的意思嗎?
3.想知道 只是原地倒地,對方並沒受到強大撞擊,机車車損不大,約1千元,這樣會有內傷嗎?
4.昨日,有用簡訊與對方詢問了一下,可是今天又沒消息了,這又是意謂著什麼?
5.至於過失傷害,只有小擦傷(類似走路不小心跌倒的那種小擦傷)加上對方能自行騎車離開,
這樣一樣算過失傷害嗎?
6.所謂的醫院單據,是指看完診拿到的那張收據嗎?
7.那假若對方拿的是中醫買完中藥的收據,請問算是醫院單據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所以,各位的意思,是要我先去備案嗎?
當時的情況是我左邊還有一台車,因為左邊車輛突然轉出
都是同方向的,位置是北市廈門街要左轉上中正橋,我所行駛的車道是外側,但我先左轉往中正橋方向的,內側的車輛左轉時,他的車頭是在我的車子左邊中間左右,他往我駕駛座這邊衝過來,是因為要閃左邊車輛,而又把自己的車子把右邊拉了一點,就不小心擦撞到前方机車,可是,我比較納悶的一點是,我事後看自己的車,又沒擦撞痕跡,事後想想,自己也不確定對方是我撞倒的,還是對方己倒地,而發生追撞,依照這樣,對方是否能對我提告
3 個已更新項目:
我在說清楚一點好了,机車騎士為甲方 我是汽車駕駛為乙方 我左側同為汽車駕駛為丙方
乙方於外側左轉,丙方於內側左轉,乙方先轉,丙方後轉,由於丙方在轉時為注意前方的乙方
致乙方為了不讓丙方攔腰撞上,於是向右邊回了一下,導致不小心擦撞到前面的甲方
甲方摔車後,丙方也開走了,乙方當下有問過甲方,是否報警,甲方說不用,於是乙方拿了1千元給甲方,也留了電話姓名給甲方,但事後乙方檢查自己的車,未發現有車体損傷,但又不能很確定是否有擦撞甲方,事情過了快一星期,甲方才以簡訊通知要求乙方要賠償醫藥費及無法工作損失,而甲方從第二封簡訊開始內容均附上"我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但又不想走法律途"
4 個已更新項目:
昨天乙方有回傳簡訊告知甲方,請甲方的檢察官朋友傳一份或寄一份監視器畫面給乙方,且乙方有告知甲方,當時還有另一台車有關聯,想要清楚的看,到底是那一方的責任歸屬較大,但都過了兩天,甲方又沒消沒息了,乙方不是不賠償,是覺得不想莫明的被凹,9/19發生的事,到今天都10/3,都過了半個月,乙方很認真看待此事件,但甲方都3-5天才回覆此事件,讓乙方感覺很怪,所以才會在此發問,明天若甲方未回覆,乙方是否可以不再理會此事件,但乙方若不理會,是否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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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4-09-30T11:05
at 2014-09-30T11:05
第二個做法是自己現在到警局備案,或者因為他威脅有檢察官朋友,就先不告知他,直接先告他傷害,當然最好先調監視器看過相撞的細節。
類似的情形實在很多,搞得警察、法院都很忙。
當初擦撞,是輕輕倒地吧,這怎麼會有內傷?現在回想可有辦法解釋為或勉強將這相撞解釋為他撞你,公說公有理嘛。
一般醫藥費或無法工作的損失,不是用說的,是要提出醫院單據的,我猜你這位朋友最後會提出鐵打損傷,而不是醫院的單據。
2014-10-01 11:12:48 補充:
"我檢察官朋友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當然要解讀成
"我沒有檢察官朋友,也沒有人調什麼狗屁監視器,我也不想走法律途徑,根本不會告你,只想恐嚇騙錢"。
你要一直記住上面的解讀,然後在表面上認同,朝他這樣說去回應,去盧他,讓他覺得騙這錢很費力、很無趣,若能提醒他別鬧別詐哦。
處理時盡量不要用電話找他,在糾紛處理技術上,這是有原因的。
你只要追他自己暴露出來的罩門監視帶,回說當時是對方左彎太靠近我,造成擦撞等等(要說自己沒錯),現在既有帶,快傳來,是非就明再說,他一定會咦咦唔唔錢驢雞窮,無法接招,說檢察官不提供等等來推託,你就贏了一分,這無恥的詐騙案很容易贏的。對方要提告檢才會起訴
2014-10-03 12:20:49 補充:
還是沒說清楚,看起來似乎是兩機車左轉時,你是外車是先行先轉的,而內車左轉時,卻因故又迴一點,造成撞到你機車的中間,雙雙輕倒地,因你承認錯誤,鼓勵對方努力訛詐,是不是這樣?
這次在茫茫人海中,有緣練習相撞,由於這原出現在你左邊等綠燈的有緣人,也是要左轉,但在你前行X公尺漂亮左轉後,對方卻疏忽,視而不見已在前面的你,未在適當或與你同樣早的時間左轉,卻莫名其妙直行太多,以致撞到你,而且是他前進攻擊撞到你的腰段,他疏於注意前車就是錯,就這樣發簡訊給它,來說明並建立現已不見的事實,並請他傳來監視器檔佐證,不管他回答說什麼,就算否認或爭辯,都可釐清是非。對方若要直行,上述說法就有瑕疵。
2014-10-05 22:57:06 補充:
看起來,你的跑道被左右包夾變很小,略為突圍,就輕擦到對方,使對方輕倒地,因汽車保險桿內有厚保麗龍,可吸收輕擦撞,彈回後就恢復原狀,這次擦撞顯屬輕微,所以保險桿未留痕跡,可先確定當地機車是否應兩段左轉,來自救。
依整體資訊,目前應開口分段要求對方補強其所說的一切:
所謂檢察官身份細節,內傷是指什麼零件故障,屁股摔成兩半嗎?以及所謂監視器、醫藥費、工作損失等細節說明及賬單,末了再加上請後天會同一起報警,否則將於下週六自行報案,函中要常提對你有利之事,如輕碰、說免報警等,此後對方若不理你就可結案。
雙方既有連絡,當無肇逃之虞。
直接追索對方已說事的細節,無需逃避,要來的任何正負資訊都有用的。
By Erin
at 2014-09-29T07:23
at 2014-09-29T07:23
2.錄影或照片.
3.當天或隔天驗傷報告.
沒有以上3個都無法成立告訴
所以不用理會.
By Kama
at 2014-10-02T23:22
at 2014-10-02T23:22
By Jacky
at 2014-09-30T19:52
at 2014-09-30T19:52
2. 這九成的是想騙錢的,如果他真的有朋友是檢查官的話一定會叫他報警的。
3. 如果對方真的報警的話,頂多是多一張肇事逃逸的罰單,而要求賠償也要看他有沒有當天的驗傷單或醫療收據.....等等。
4. 沒消息了~可能是想說騙不到錢算了。
5. 如果他又傳簡訊給你,你就跟他說你已經報警了,然後警察要他的資料,請他提供!(對方應該會馬上掛電話吧~)
2014-10-01 20:09:29 補充:
上列的檢查官無權是指在訴訟前,訴訟時是可以的!
By Genevieve
at 2014-09-30T19:38
at 2014-09-30T19:38
By Susan
at 2014-09-30T20:15
at 2014-09-30T20:15
只要對方有驗傷單也有去按鈴申告.該案就會被受理.至於是否會被起訴要看調查結果.本案由案發當日起算告訴期是6個月.
檢察署受理案件與否不一定非要經過警方這個程序.如本人以訴狀提告或至地檢署按鈴申告以及委任律師出庭告訴均可
By Ina
at 2014-09-29T23:03
at 2014-09-29T23:03
告什麼罪 意外傷害
我不理會,我不
會被告什麼罪
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不能直接對我起訴
By Jacob
at 2014-10-02T17:14
at 2014-10-02T17:14
再請教他的檢座朋友股別多少
就知道是真還假....
By Frederic
at 2014-10-01T17:31
at 2014-10-01T17:31
1.若我不理會,我會被告什麼罪?
2.未報警的情況下,檢察官能直接對我起訴嗎?
你好~
一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本題,版大應成立過失傷害罪
二刑事訴訟法第 251 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本題,檢察官如果認為版大有過失傷害犯罪嫌疑,應對版大提起公訴。至於是否報警與檢察官是否提起公訴沒有絕對關聯性,併此指明。
參考:
首席理賠100招/痞客邦
By Sierra Rose
at 2014-10-02T16:05
at 2014-10-02T16:05
2.你當時若只有撞到對方機車.人員有否受傷你最清楚.若沒有受傷的話.何來內傷之說.若有內傷.也要醫師診斷書作依據.對方還表示說他的檢察官朋友有調監視器.原則上檢察官是不會調監視器的.而且你們又沒有報案.要如何調監視器查看.若有報案.是警方才會去調監視器查看的.你當時拿了一千元給他.就應該當場寫和解書才對.否則會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回答1.若對方有受傷.而對方事後有報案.你們雙方若和解不成.對方可以提告你過失傷害罪.若對方沒有受傷.只有車損.你也賠償1000元給對方了.原則上是不會有事情的.但你最好還是要跟對方寫和解書.以維權益.
回答2.不可能.
3.你當時有留下可聯絡資料給對方.原則上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罪之情.你若擔心可事後向警方報案登記備查.以維權益.
By Jake
at 2014-09-29T23:45
at 2014-09-29T23:45
調監視器,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徑"這句話,這樣給人感覺挺矛盾的,事情都過
了那麼多天,他也都沒對你怎樣,要是你真要備案的話,警察要紀錄時不會只
單單採信你一方證詞,同時也會請對方到警局一起處理,到時候現場也沒了,
難以判斷責任歸屬,最後的結果推測之下可能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且看且走吧!!沒事的話,不如連備案也不用去了!!
By Kumar
at 2014-09-29T06:19
at 2014-09-29T06:19
這有點恐嚇意味了
當初
事發時..就該直接報警了
...................................
不然
直接去警察局詢問一下吧
或是你有認識的朋友在當警察的??
聽聽公正的警察伯伯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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