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處理 - 工作
By Anonymous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跟人發生車禍,警察說沒監視器也沒目擊正人所以無法研判誰對誰錯,事後對方有到醫院醫生說輕微腦震盪,觀察6小時後他就回家休養我則是雙手挫傷,對方一個禮拜沒去上班是醫生要他在家休息觀察,事後他跟我要求車子損傷跟無法工作賠償,請問我是否該接受他的要求和解PS:我自己也有受傷看醫生車子也有修理
All Comments
By Kama
at 2009-12-20T16:45
at 2009-12-20T16:45
研判路權不是一定要有監視器或證人才可研判責任,大多數的車禍發生均無監視器可證,那又該如何.
如有號誌爭議或事故發生原因不明的交通事故才須監視器來證明是何人闖紅燈及事發原因.
事後對方有到醫院醫生說輕微腦震盪,觀察6小時後他就回家休養我則是雙手挫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對方一個禮拜沒去上班是醫生要他在家休息觀察,事後他跟我要求車子損傷跟無法工作賠償,請問我是否該接受他的要求和解PS:我自己也有受傷看醫生車子也有修理
賠償須依雙方過失責任共同分攤理賠.
工作損失須有醫生證明其須休養期間為何.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By Todd Johnson
at 2009-12-21T09:57
at 2009-12-21T09:57
不然如果那個人乾脆一點就直接陪你錢,大部分的人都以和為貴,依我的建
意就收收錢不要鬧事就好了。
Related Posts
請問一下整體工作運勢
By Noah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
明年2010年轉職機會是在什麼時候?
By Connor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
沒經驗可以當護士嗎
By Steve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
我現在17歲
我已經離開學校也離開美髮業
我考慮想當護士
護士算公職人員嗎?
護士算個穩定的工作嗎?
如� ...
請問我這樣的條件與消費習慣適合申辦哪張信用卡
By Lauren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
我是不是很不負責任?(內容很長)
By David
at 2009-12-19T00:00
at 2009-12-1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