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問題!!!拜託給我意見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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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
我騎著機車
我是主幹道
對方開車是支幹道
直接從我左側撞下去
撞擊力很大
我整個人飛出去
機車從撞擊到停總共拖地4.9公尺(拖地痕)
我的人離機車1.5公尺
對方完全沒有剎車痕跡
當時被撞到在地
痛得無法動
腳整個痛的動不了
直到路人忙叫救護車
我躺在地上等了救護車來
躺在地上那段期間
對方完全沒來看我有沒有怎樣
今天去調解會談
我說到當時撞到我都沒看我一下
他就說:我當時車上有載親友都70歲,我要先叫車讓他們回家,還有我也要處理車子問題...
我很不能理解,當時我流著血又痛又動不了,他卻只先管自己人
警察跟我說路人有跟她說他們一下車就一陣狂罵我
當時我痛到不行,根本一片空白,也都沒向路人要電話
之後去醫院對方也沒到院慰問
機車也整個損毀,快報廢的狀態
我的�

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9-14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你文中提及
『我是主幹道
對方開車是支幹道』
表示雙方肇事責任應該是
對方:『支道車車未禮讓幹道間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甚至全部肇事責任
我方:目前未發現違規因素,但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涉嫌超速行駛』之次要過失,則得看雙方筆錄以及現場相關跡證而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都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
Jack avatarJack2012-09-14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9-15
上我部落格參考處理流程並留言...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9-16
建議是
直接提出告訴吧
換們來找您談
Annie avatarAnnie2012-09-17
可詳加參考洪七公回答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相關問題
亦可直接來電諮詢
Necoo avatarNecoo2012-09-15
建議你到一些可以諮詢法律問題的公司或單位問
會比較清楚也才能真正解決你的問題
我個人推薦MY權益ITM
他們也有FB平常也有一些生活上的權益資訊
對生活還蠻有幫助也可以諮詢
你可以去詢問看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