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要求賠償我方價錢理由是否合理(急) - 工作
By Gilbert
at 2011-05-01T00:00
at 2011-05-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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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左右發生的車禍,當時是機車在大路上直行,霧算挺濃,但是基本上是很寬的路,我方無違規以正常速度在機車道直行,對方亦是機車卻從正後方追撞,我方機車後方半毀。
這樣應該算是對方完全責任吧?
人則是額頭整塊肉掀掉還有顱內出血加腦震盪,醫生估計最樂觀的情況是六個月無法工作,痊癒則難期,還可能導致記憶力衰退或者其他後遺症。
月薪是以底薪算還是大概都會固定加班之後的價錢算呢?
月薪是四萬五的話,我方只要求六個月償金,45000*6=三十萬
然後醫療部分林林總總有單據證明將近五萬元,我方沒請看護。
精神賠償五萬和機車三萬還有增加生活上需要的兩萬。
我方總計求償45萬元然後不告對方的過失,這樣的求償合理嗎?
對方的家人堅持他們不賠這麼多,而且開出超越我們想像的賠償金額(總額只賠償三萬元),然後面談言詞基本上都沒有什麼誠意,還一直問我們的保險金額之類的。
基本上我們不會調解了,如果有需要就上法院,這樣最終得到的求償結果會偏向我們的金額還是像他所要求的?或者有機會更多?
因為我們原本就想說對方有誠意的話,其實三十萬我們也能接受,但是他們的口氣跟態度太誇張了,一下就咬口只願意賠償三萬元(連我方一個月薪水都不到),所以我們也忍無可忍。
對方是完全責任,而且肇事人還挺年輕有為,對方家長卻不顧他可能揹上刑責,而任憑我方採取直接告上法院,對方如此態度,是不是可能他們有什麼憑藉倚仗?
我們告贏的機會大嗎?
Update:
補充一下,醫生是說,六個月之後腦損傷若不能完全恢復到車禍前,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有進展這樣。
這樣應該算是對方完全責任吧?
人則是額頭整塊肉掀掉還有顱內出血加腦震盪,醫生估計最樂觀的情況是六個月無法工作,痊癒則難期,還可能導致記憶力衰退或者其他後遺症。
月薪是以底薪算還是大概都會固定加班之後的價錢算呢?
月薪是四萬五的話,我方只要求六個月償金,45000*6=三十萬
然後醫療部分林林總總有單據證明將近五萬元,我方沒請看護。
精神賠償五萬和機車三萬還有增加生活上需要的兩萬。
我方總計求償45萬元然後不告對方的過失,這樣的求償合理嗎?
對方的家人堅持他們不賠這麼多,而且開出超越我們想像的賠償金額(總額只賠償三萬元),然後面談言詞基本上都沒有什麼誠意,還一直問我們的保險金額之類的。
基本上我們不會調解了,如果有需要就上法院,這樣最終得到的求償結果會偏向我們的金額還是像他所要求的?或者有機會更多?
因為我們原本就想說對方有誠意的話,其實三十萬我們也能接受,但是他們的口氣跟態度太誇張了,一下就咬口只願意賠償三萬元(連我方一個月薪水都不到),所以我們也忍無可忍。
對方是完全責任,而且肇事人還挺年輕有為,對方家長卻不顧他可能揹上刑責,而任憑我方採取直接告上法院,對方如此態度,是不是可能他們有什麼憑藉倚仗?
我們告贏的機會大嗎?
Update:
補充一下,醫生是說,六個月之後腦損傷若不能完全恢復到車禍前,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有進展這樣。
All Comments
By Zenobia
at 2011-05-01T15:41
at 2011-05-01T15:41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三月左右發生的車禍,當時是機車在大路上直行,霧算挺濃,但是基本上是很寬的路,我方無違規以正常速度在機車道直行,對方亦是機車卻從正後方追撞,我方機車後方半毀。
這樣應該算是對方完全責任吧?
答 對方絕對需負完全肇事責任 !!
2.人則是額頭整塊肉掀掉還有顱內出血加腦震盪,醫生估計最樂觀的情況是六個月無法工作,痊癒則難期,還可能導致 記憶力衰退或者其他後遺症。
月薪是以底薪算還是大概都會固定加班之後的價錢算呢?
答 薪資上之爭議
建議我方於民事訴訟中以前一年度扣繳憑單 加上我方今年度月薪轉證明 來做主張!!
這樣做實務上法院認可機率較高!!
3.月薪是四萬五的話,我方只要求六個月償金,45000*6=三十萬
答 此部分須有醫生診斷證明!!
4.然後醫療部分林林總總有單據證明將近五萬元,我方沒請看護。
答 醫療費用不會有問題
另外我方可請醫生協助開立證明
證明我方修養期間需家人協助照顧
這樣一來 即便我方未聘請看護 我方還是可以依照近親看護來向對方求償看護費用!!
依法院相關裁判判例來看
惟親屬間之看護,縱因出於親情而未實際支付該費用 ,然其所付出之勞力,尚非不能以金錢為評價,而此種基於身分關係之恩惠,自不能加惠於加害人,而應比照一般看護情形,認被害人受有相當看護費之損害,命加害人賠償,始符民法第 193條第1項所定增加生活上需要之意旨,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1749號、92年度台上字第1626號判決均為相同見解可供參考!!
5. 精神賠償五萬和機車三萬還有增加生活上需要的兩萬。
答 精神賠償嚴重偏低!!
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我方需舉證!!
6.我方總計求償45萬元然後不告對方的過失,這樣的求償合理嗎?
答 我方求償金額偏低!!
6.對方的家人堅持他們不賠這麼多,而且開出超越我們想像的賠償金額(總額只賠償三萬元),然後面談言詞基本上都沒有什麼誠意,還一直問我們的保險金額之類的。
基本上我們不會調解了,如果有需要就上法院,這樣最終得到的求償結果會偏向我們的金額還是像他所要求的?或者有機會更多?
答 法院實務上
我方只要有相關憑證 {醫生證明 薪資證明}
相信最後判賠之金額 絕對會超過我方所求償之金額!!
7.因為我們原本就想說對方有誠意的話,其實三十萬我們也能接受,但是他們的口氣跟態度太誇張了,一下就咬口只願意賠償三萬元(連我方一個月薪水都不到),所以我們也忍無可忍。
對方是完全責任,而且肇事人還挺年輕有為,對方家長卻不顧他可能揹上刑責,而任憑我方採取直接告上法院,對方如此態度,是不是可能他們有什麼憑藉倚仗?
答 筆者研判 對方並非有何憑仗 單純只是不懂法罷了!!
8.我們告贏的機會大嗎?
答 百分之百!!
9.補充一下,醫生是說,六個月之後腦損傷若不能完全恢復到 車禍前,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有進展這樣。
答 我方若留有後遺症 且影響我方後續工作能力
我方還可向對方求償高額之終身喪失部份勞動能力之損失!!
10.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05-03T20:23
at 2011-05-03T20:23
>>>刑事部分應該100%會成立
>>>民事部分要視証據及損失單據而定
2.車禍要求賠償我方價錢理由是否合理(急)
>>>45萬是否合理?應視診斷書及損失而定
不過確定的是3萬元---一定太少了!!
3.祝求償順利~
***如有疑問可來電討論!!
By Oscar
at 2011-05-05T02:23
at 2011-05-05T02:23
導致撞擊前方車輛 至使人車傷亡毀壞 三萬的理賠額度 少得太誇張 惡劣了 目前已走法律訴訟途徑 那介時理賠金額 就提高吧 把後續復健跟自己看護的都算入要求理賠 醫生估計復原期為六個月 但日後是否真能於六個月後正常作息 尚未能確認 因此提告時 向審理法官請求保留後續賠償的請求 若被駁回 那你們則 再更改提高理賠金額
牠們應該是沒什麼憑藉倚仗的 即便有 依據車毀人傷的開銷單據 訴訟後的判賠金額 也不止三萬 除非檢察官跟法官都是他自己人 但相信這是不可能的 會開三萬這種笑死人的賠償金額 應該牠們沒靠山 也沒有法律術素養 沒被告過 不知道事情的輕重 不然你們禮當勝訴 且應該都可以訴請得到你們應得的理賠金額
2011-05-03 11:27:14 補充:
那在法院受審前 請醫師提出這類的醫囑及病例狀況說明 提供增加求償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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