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車禍金額和解談不攏 - 工作Gilbert · 2010-01-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於98年9月底,在桃園某KTV與友人聚餐完之後,獨自騎車離開,因有喝酒,不慎撞到一名路人(女學生),導致對方左腳腳踝開放性骨折,送急診室開刀。問題如下對方住院住了6天,購買輪椅等一切醫療開銷,我都願意負責,但是對方開價60萬,所以當下沒有馬上和解,住院期間1~2天都會去探望一次,��工作All CommentsIna2010-01-27請問你當時被測酒精濃度標準是多少?0.25毫克以上,是行政責任。0.55毫克以上,是刑事責任。酒駕肇事當然會有民事責任,而且由於酒駕肇事常導致嚴重之傷亡,故民事賠償責任方面也會遠比一般車禍肇事來得嚴重,加以酒駕之肇事責任鑑定幾乎都屬於絕對之肇事主因,故酒駕肇事之民事賠償責任幾��Harry2010-01-30如果真的不知道怎麼解決的話法院有簡易型的和解庭,或是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調解。由他們調解比較公正。我之前出車禍是私下和解,對方就很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所以我和我朋友自己跑去調解委員會。畢竟律師費很貴再說這種問題自己比較難解決。要是拖下去對誰都沒好處。不管誰對誰錯一定要�Related Posts我是女生想要坐計程車要如何共乘節省開銷呢?朋友介紹、相親的對象!熱門的線上遊戲(急10點)寒假打工!(急20點)高手解籤-洪爐地第26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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