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過之後我應該做些什麼 - 警察
By Ida
at 2010-04-16T00:00
at 2010-04-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晚上騎機車載我同學外出
在紅路燈與小客車發車禍
當時我們是綠燈直行車
對方是綠燈左轉車
由於當時交通擁擠
路口差不多像停車場一樣停滿了車
因此我們在最外線看不到對向左轉的來車
但對方卻左轉硬是從車子間插進來
我們因為煞車不急撞上對方右側車身約前後門之間
然後我們的機車倒了
事故發生後對方有報警
我把機車倒在原地
對方先將車子挪開
警察來了之後
畫完圖 做完筆錄就叫我回家等存証信
或是看要不要去公所和解
可是我做完筆錄的時候
對方就已經做完先離開了
我想請問 在等待存証信的期間我需要做些什麼來保障我的權益?
因為我的機車前方的外殼幾乎都開掉也歪了
對方的車門有一點小凹
所以我想我之後應該會有理賠的問題 不管是誰賠誰
另外
依照上面的描述我是處於優勢還是劣勢呢?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們雙方都有駕照
沒人酒駕
當時我時速約40
對方做完筆錄就離開
我想她應該是沒有私下和解的意思
而且在等警察來的時候他也一直強調他沒有錯沒有違規= =
那我們綠燈直行車的錯??= =
我們當時只是出門買個東西
身上都只有帶皮包沒有像機或手機
但是警察有拍照
能去申請備案或保留資料嗎??
在紅路燈與小客車發車禍
當時我們是綠燈直行車
對方是綠燈左轉車
由於當時交通擁擠
路口差不多像停車場一樣停滿了車
因此我們在最外線看不到對向左轉的來車
但對方卻左轉硬是從車子間插進來
我們因為煞車不急撞上對方右側車身約前後門之間
然後我們的機車倒了
事故發生後對方有報警
我把機車倒在原地
對方先將車子挪開
警察來了之後
畫完圖 做完筆錄就叫我回家等存証信
或是看要不要去公所和解
可是我做完筆錄的時候
對方就已經做完先離開了
我想請問 在等待存証信的期間我需要做些什麼來保障我的權益?
因為我的機車前方的外殼幾乎都開掉也歪了
對方的車門有一點小凹
所以我想我之後應該會有理賠的問題 不管是誰賠誰
另外
依照上面的描述我是處於優勢還是劣勢呢?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們雙方都有駕照
沒人酒駕
當時我時速約40
對方做完筆錄就離開
我想她應該是沒有私下和解的意思
而且在等警察來的時候他也一直強調他沒有錯沒有違規= =
那我們綠燈直行車的錯??= =
我們當時只是出門買個東西
身上都只有帶皮包沒有像機或手機
但是警察有拍照
能去申請備案或保留資料嗎??
Tags:
警察
All Comments
By Joseph
at 2010-04-18T10:40
at 2010-04-18T10:40
做完筆錄就叫我回家等存証信
存證信函?是指罰單或等候調解通知呢?還是你當下已提出告訴了?
或是看要不要去公所和解
恩,應是指這個,會幫你們轉介調解,屆時在等候通知即可。
在等待存証信的期間我需要做些什麼來保障我的權益?
有兩個重點:
第一 一定要有就醫紀錄,佐證我方確實因此事故造成傷害。
傷勢狀況
建議你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可試著去看診:
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療傷期間可試著把傷勢症狀明確的寫出來以利連結,避免往後惡化以及後遺症轉診時,將求償困難。
二來這方面的[健保醫療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
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求償金額才有機會拉高,如休養期間、看護期間、有哪些症狀等,皆須由我方提出,再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第二 去釐清責任,以利調解,避免爭執。
釐清肇事責任
再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
不用跟對方爭執對錯,一切以書面資料為主,請[事故後一週]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因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依照上面的描述我是處於優勢還是劣勢呢?
依你所述,對方為肇事主因無誤,我方應是無責,需視當下筆錄方能確定是否有肇事次因。
我想她應該是沒有私下和解的意思
也不建議你私下和解,轉介調解對你較為有利,避免爭議,另外若由專業的調委會從中協調,方能確保雙方權益。
而且在等警察來的時候他也一直強調他沒有錯沒有違規= =
筆錄的部份,雙方皆有自述的權利,對於路權的研判也僅供參考而已,一切仍是以交通法規而論。
那我們綠燈直行車的錯??= =
當然不是。
能去申請備案或保留資料嗎??
上述有教妳如何申請相關資料,還有[照片]。
待責任釐清以及傷勢穩定後,並依損失列舉求償明細,以利調解。
了解有哪些求償權益
受傷的一方可申請強制險,強制險是交叉理賠,不分肇責,兩年內皆可多次,向對方產險公司申請。
(請依實際狀況列舉下述明細,重點在診斷證明書)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
•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 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1-15級,160-4萬)
傷者可向[肇事者]求償的項目如下: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要有薪資證明]
•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4、 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這部分需自行評估)
5、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1-5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
倘若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即可委託理賠人員協助處理,由專業人士處理,方能確保自身權益。
走向訴訟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此舉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
加害者在刑事的部份會判刑拘役或易科罰金(繳交給政府)並留下前科,假設判30日那罰金就是三萬起跳,最重可判六個月。
民事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求償依據以及肇事責任判賠。
祝你後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
By Megan
at 2010-04-19T08:15
at 2010-04-19T08:15
不需要特別去騎機車。我們一般走路的方式就能到達目的地了啊,
基本上根本不需要特別去騎車。
你應該懂我的意思,基本上。
By Joe
at 2010-04-18T17:43
at 2010-04-18T17:43
你有駕照~沒有酒駕~沒有超速~沒有闖紅燈~
在你沒有任何違規的情況下~而你又是綠燈直行車~
他理當應該禮讓你~更何況你撞到的是他的車頭~
這表示他的車身還沒過你的車頭~他更要禮讓你~這點很重要~
所以就算要走法律途徑的話~你也是佔上風的!
因為我之前也發生過跟你一樣的車禍~
只不過我撞到的是他的車尾~開庭時法官說我已經看到他的車了~
還沒有減速禮讓~所以才會撞上的~結果是我理虧!
2010-04-17 18:16:12 補充:
其實不用去申請備案或保留資料的~
只要有人報案就一定會有存證的~
警察都是公正的~但基於警察也不想浪費納稅人的錢~
他會建議你們去調解委員會和解的~
到時候就看你怎麼跟對方調解了!
希望我的建議能 幫助你喔!
By Ingrid
at 2010-04-18T05:54
at 2010-04-18T05:54
這樣看下來是對方的錯
證據警方會當場幫你良距離
如果是你對
你可ˇ已要求對方陪賞的問題
如果您有駕照當然是優勢
您若無駕照
就是劣勢了
交通組一來先開張6000就快吃不消了還要有賠償問題
另外
對方不該把車子移動
這樣=銷毀證據
很難判定誰對誰錯!
除非要等警察良好話好才可以!!
By Hardy
at 2010-04-17T20:26
at 2010-04-17T20:26
要先打電話叫警察 然後現場都別動過
最好要有第三證人
然後你也是趕快拿起手機 拍照 拍現場照片 還有你跟對方的車子
之後 警察會問你要不要備案 你就說要
再來 就你跟對方談好 看要私下和解 或是如何?!
這樣懂了吧!?
這是我再處理的經驗! 會比較好哦!
By Hamiltion
at 2010-04-20T20:37
at 2010-04-20T20:37
你有無留下對方資料
你有無駕照
交通壅塞 你時速多少
很多問題 你都沒說
而且對方走ㄉ從容
或許他根本不想賠你
也或許日後要脅你
請你先替自ㄐ保留那天現場 有力ㄉ證據再說吧
By Connor
at 2010-04-16T10:48
at 2010-04-16T10:48
我方佔優勢!!
但我方需小心有 未注意車前狀況 的次要過失!!
建議我方可等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後再與對方商談理賠事宜!!
加油了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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