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 -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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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ncho (放過自己)》之銘言:
: 原PO是私大法律系畢
: 因本科系求職不順,
: 多方嘗試下
: 誤打誤撞進了公家機關當任派遣的行政職
: 在快屆滿七年之際
: 今年新上任主管非常不喜歡我
: 那天直接嗆說,叫我這份工作不用做了
: 因為工作氣氛太差,
: 有在考慮離職
: 想著自己是不是入錯行
: 人生規劃太晚....
: 下一步....該怎麼辦呢??
人還在,總是可以規劃些啥的,派遣能做7年,您還真沒啥危機意識...
派遣沒有年資,明年不確定雇用,正式員工的福利保障都沒有...
法律系畢業有律師照嗎?我猜沒有,但是法律這行,有照有點差的,或者說
法律系在外面混,律師資格是某些職務的門票...
現在就這樣了,那長官還要從側面施壓,顯然power也沒太大,不要一下子自己辭了
被人fire都還應該有點資遣費,找不到工作有可能領領半年失業津貼啥...
算算手邊有的資源,想想到底這輩子要作啥,做做分析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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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穀雜糧加蔬菜 運動加樂觀

於晝夜常念善法 思維善法 觀察善法

想不出來作啥事好時 就唸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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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1-03
派遣本來就是做一天算一天!這句話言重!再者,很多公司
也是說砍就砍!這絕對不是少數,台灣的多數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1-06
一般公司被LAY OFF有遣散費(不見得拿的到),派遣似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1-06
沒有吧!這只是兩個的差距
Yuri avatarYuri2014-01-10
派遣做1天算1天並沒有問題,但是保障性跟持續性問題很
Queena avatarQueena2014-01-11
大,原po能一做7年顯然是長約了,要鬧上法院都還有的談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1-11
勞動基準法加減看看,有些對勞工有利的東西,並不能以
Agnes avatarAgnes2014-01-13
契約規避,但是一"自願"離職就別談了,連就保的失業津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1-13
貼都不符資格
Zora avatarZora2014-01-16
勞動基準法11,16,17條參照
Agatha avatarAgatha2014-01-20
只要時間到不續約 就要閃人了 另外不續約視同非自願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1-20
派遣基本上都是短約,做七年應該是一直續約而非長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