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薪水只有被剝削的份嗎?想去跟勞工局申訴!要怎麼做?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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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想請教達人們我在全家公司上班每個月底薪21000三月份的時候我提辭呈今天我去領薪水只有18780我上網查18780是月休八天工時181可是我三月分上了27天休四天工時216多出35小時請問這35小時是公司要算給我的嗎?如果算時薪那也是2224818780(扣勞健保剩18210)想請問達人們我這樣可以申訴嗎???還有就是公司把打卡的卡片全部收走,也沒給薪資明細,只給薪資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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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12-04-12
打卡卡片收走沒有關西~~因為他們要保留18780..基本工資合法2周84小時216-84x2=48你被A走48小時加班費~~不過他們應該是用18780去算加班費給你以後得出2XXXX這數申訴可能會沒用~~...
Freda avatarFreda2012-04-10
首先你犯了程序上的錯誤1.你收了薪資表示你已經默認這筆金額無誤2.卡必須要保留三年.若申訴可以要求調閱打卡到班紀錄若有更改必須要有主管上面蓋章3.薪資袋上無金額寫出.很難做認定4.當金額有問題就該拒收並繼續上班然後申訴5.若月休六天輪班制或月休八天工時不變也是以勞基法最低薪資計算但月休四天排班制.多半以超出每週工時上限不足的部分就應該算給予加班只是加班的打卡紀錄上若是雇主要求你提早打在晚點下班很抱歉.這部分不成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