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辦理離職~特休和平常假日怎算 - 工作Charlotte · 2008-04-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到職日式93年11月29日~離職日是97年5月16日我97年4月17號辦理離職我們公司在算特休是以到職日算ㄉ~這樣我可以放幾天特休?5月份ㄉ假我可以放幾天?因為我是輪班(3班制)作業~因為4月份假無法排ㄌ~所以想請問我5月1日到5月16日能放幾天假?...Showmore工作All CommentsEmily2008-04-19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僅針對年度未滿便中途離職是否可以依比例計算做說明,特休假的立法意旨是為了讓勞工在一段時間的工作後,能夠獲得充分的休息,也就是說,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特休假天數Bethany2008-04-19基本上,你休的特休是去年工作一年的,(因為93/11/29~94/11/29你才開始有7天特休,)每年度都會結清,所以不會有累計的情況,(正常的公司應該都如此啦!)所以你今年有10天的特休,你有權利10天都休完再離職,所以如果你若已休了3天,還可以放7天的假,(當然不含假日囉!)你可以和你們公司的人事確認看看,若公司不讓你休完,是可以去申訴的唷!...ShowmoreRelated Posts日據-柔情時刻大綱4/2016:00tvbs介紹的東區美食計程車司機請進我想問加入車隊以及衛星導航的問題....這樣的決定對嗎?這樣的執著傻嗎?請問一下台南服飾工讀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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