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職~特休和平常假日怎算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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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職日式93年11月29日~離職日是97年5月16日我97年4月17號辦理離職我們公司在算特休是以到職日算ㄉ~這樣我可以放幾天特休?5月份ㄉ假我可以放幾天?因為我是輪班(3班制)作業~因為4月份假無法排ㄌ~所以想請問我5月1日到5月16日能放幾天假?...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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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avatarEmily2008-04-19
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僅針對年度未滿便中途離職是否可以依比例計算做說明,特休假的立法意旨是為了讓勞工在一段時間的工作後,能夠獲得充分的休息,也就是說,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特休假天數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8-04-19
基本上,你休的特休是去年工作一年的,(因為93/11/29~94/11/29你才開始有7天特休,)每年度都會結清,所以不會有累計的情況,(正常的公司應該都如此啦!)所以你今年有10天的特休,你有權利10天都休完再離職,所以如果你若已休了3天,還可以放7天的假,(當然不含假日囉!)你可以和你們公司的人事確認看看,若公司不讓你休完,是可以去申訴的唷!...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