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辭呈時效性? - 職場Brianna · 2016-05-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工做滿三年以上,需30天前告知。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我的問題是: 假如我現在提辭呈(書面或郵件告知) 主管達成共識需找到人交接才能離開 但過了一年才找到人,這時候還要提辭呈嗎? 或是人情壓力,責任感使然。繼續把手上案子做完。 但也拖了1、2年(很多公司專案跑1、2年是常態) 之後可以不用提辭呈,直接閃人嗎? 還是辭呈有時效性? ----- Sent from JPTT on my InFocus M510t. -- 職場All CommentsErin2016-05-18有職務代理人吧Anthony2016-05-19! 都忘記你要離職了吧Kumar2016-05-2130天內讓他找人來交接完 不然不找人交接你要做到退休?Anthony2016-05-25就30天前告知,請公司快找人交接Bethany2016-05-27但記得要書面告知(EMAIL等,才能留下你何時提離職的證據Zora2016-05-30時間到就走人,當然若看人情面要等找到人也可但我覺得30天過後不用留太久,不然你怎麼找新工作?Irma2016-05-31可以拖一兩年?? 我看你根本不想走吧Queena2016-06-04要是我是你主管就根本不找人了...反正你都答應了Sarah2016-06-051年...Ivy2016-06-09時效? 辭就是辭了,誰跟你時效? 你願意留表示你沒想走啊Related Posts有適合精神分症的工作嗎月薪近14萬!長榮開設航運技術專班被資遣後與公司的金錢問題公司營業據點撤了,要你北上工作美編的工作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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