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時手頭很緊....剛好3月3號買自由時報回來找工作...看到一個廣告..高加收購簿子...所以我就以報紙上刊登ㄉ廣告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宣稱有收銀行的簿子..但是我告知他我只有郵局的簿子...他說他們本來是沒有收..但是因為我的聲音聽起來很單純..所以就跟我收這個帳戶...我有一在的跟對方詢問簿子是要做什麼用途...他宣稱是要匯職棒簽賭金的...對方說租15日給我新台幣5000元整..並跟我約在台中一間7-11碰面交易...對方確認提款卡沒有問題..所以就��
這個詐欺罪刑責很重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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