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工作
By Yuri
at 2010-10-21T00:00
at 2010-10-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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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台北縣,目前的收入如下:
爸爸56歲的戶籍在雲林(和爺爺82歲一戶),
爸爸輕度殘障有申請補助3000/月,
爺爺有老農津貼6000/月,但是爺爺沒有和我們住在一起。
媽媽55歲和弟弟戶籍(同一戶)在台北縣也就是目前住的地方,
媽媽沒有工作,弟弟一個月28000元
大哥和3個小孩戶籍也是在目前住的地方 ,但是他們自己一戶,
大哥離婚後自 已去住台中,小孩全部丟給我媽帶,很少寄生活費
目前3個小孩,小四、小三、小一都有申請單親家庭補助一個1400/月
目前的房子還有貸款還有180萬(爸爸的名字 ),
車貸約10萬(弟弟的名字)
目前有住在一起就是爸爸、媽媽、弟弟及三個小孩
我是女兒已經嫁出去了,所以戶籍也牽出去了。
請問~像這樣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戶籍不同,可以申請低收入嗎?
如果可以的話~那該準備什麼資料?
請不要貼條文,可以用白話一點解說~因為條文我看了好久還是不懂意思~
Update:
一家人你好~謝謝你的回答,還有些問題~再請教你~~真是謝謝
1.為什麼以爸爸為申請人,三個小孩不能算是應計人口?
2.請問爸爸11520元和媽媽17280元大哥23,841元這金額是怎麼來的?(爸媽都已經退勞保了,二人都沒有工作 )
3.若以媽媽為申請人,那爺爺就不算在內,改由外公外婆,是這樣嗎?
那最低生活費是不是台北縣為10,792元/人/月?
4.請問可以用我弟弟為申請人嗎?我弟弟今年26歲。
我是女兒,目前一個月27000元,只有申報扶養我二個女兒。所以只有我算是應計人口對吧,我先生就不算,若要申請也是需要我的一切資料(戶籍騰本及薪資証明等資料嗎?)
Update 2:
2答:所以爸爸11,520元【輕度身障者核計工資】和媽媽17,280元【最低基本工資】大哥23,841元【25歲以上未滿55歲者以23,841元核計工資】。
所以我爸爸右腳膝蓋截肢,無法工作,我媽媽要照顧我爸和三個小孩也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若要申請低收入,2人也要算最低基本工資。以實際狀況來說真的很難符合無工作能力~~
一家人再請問您~~
我們目前就是靠小朋友的補助和我弟的薪水來支付貸款和家用
若以我們家這種情況,比較符合那種資格申請?
真的很抱歉~一直麻煩你~~~
爸爸56歲的戶籍在雲林(和爺爺82歲一戶),
爸爸輕度殘障有申請補助3000/月,
爺爺有老農津貼6000/月,但是爺爺沒有和我們住在一起。
媽媽55歲和弟弟戶籍(同一戶)在台北縣也就是目前住的地方,
媽媽沒有工作,弟弟一個月28000元
大哥和3個小孩戶籍也是在目前住的地方 ,但是他們自己一戶,
大哥離婚後自 已去住台中,小孩全部丟給我媽帶,很少寄生活費
目前3個小孩,小四、小三、小一都有申請單親家庭補助一個1400/月
目前的房子還有貸款還有180萬(爸爸的名字 ),
車貸約10萬(弟弟的名字)
目前有住在一起就是爸爸、媽媽、弟弟及三個小孩
我是女兒已經嫁出去了,所以戶籍也牽出去了。
請問~像這樣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戶籍不同,可以申請低收入嗎?
如果可以的話~那該準備什麼資料?
請不要貼條文,可以用白話一點解說~因為條文我看了好久還是不懂意思~
Update:
一家人你好~謝謝你的回答,還有些問題~再請教你~~真是謝謝
1.為什麼以爸爸為申請人,三個小孩不能算是應計人口?
2.請問爸爸11520元和媽媽17280元大哥23,841元這金額是怎麼來的?(爸媽都已經退勞保了,二人都沒有工作 )
3.若以媽媽為申請人,那爺爺就不算在內,改由外公外婆,是這樣嗎?
那最低生活費是不是台北縣為10,792元/人/月?
4.請問可以用我弟弟為申請人嗎?我弟弟今年26歲。
我是女兒,目前一個月27000元,只有申報扶養我二個女兒。所以只有我算是應計人口對吧,我先生就不算,若要申請也是需要我的一切資料(戶籍騰本及薪資証明等資料嗎?)
Update 2:
2答:所以爸爸11,520元【輕度身障者核計工資】和媽媽17,280元【最低基本工資】大哥23,841元【25歲以上未滿55歲者以23,841元核計工資】。
所以我爸爸右腳膝蓋截肢,無法工作,我媽媽要照顧我爸和三個小孩也無法工作,沒有收入來源,若要申請低收入,2人也要算最低基本工資。以實際狀況來說真的很難符合無工作能力~~
一家人再請問您~~
我們目前就是靠小朋友的補助和我弟的薪水來支付貸款和家用
若以我們家這種情況,比較符合那種資格申請?
真的很抱歉~一直麻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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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10-10-24T13:12
at 2010-10-24T13:12
2010-10-25 23:57:13 補充: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 五條之三規定,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者。
﹝二﹞、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三﹞、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四﹞、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五﹞、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六﹞、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
﹝七﹞、受禁治產宣告。
2010-10-26 00:01:58 補充:
1答:因非一等直系血親且不同戶籍地,故以低收入戶規定為非應計人口。
2答:所以爸爸11,520元【輕度身障者核計工資】和媽媽17,280元【最低基本工資】大哥23,841元【25歲以上未滿55歲者以23,841元核計工資】。
3答:是的,是10,792元/人/月。
4.請問可以用我弟弟為申請人嗎?我弟弟今年26歲。
答:可以,但未必會較優,因申請人不同應計人口也會有異。
5我是女兒,目前一個月27000元,只有申報扶養我二個女兒。所以只有我算是應計人口對吧,我先生就不算,若要申請也是需要我的一切資料(戶籍騰本及薪資証明等資料嗎?)
答:是的,以此情況只需您的一切資料證明。
2010-10-26 22:50:34 補充:
問:我們目前就是靠小朋友的補助和我弟的薪水來支付貸款和家用若以我們家這種情況,比較符合那種資格申請?
答:目前能申請的福利,您家大都已申請了,有兩個減免就是,國民年金保險費跟煙品健康捐健保費補助,建議可申請看看。
By Sarah
at 2010-10-23T16:14
at 2010-10-23T16:14
以上若有一項不符規定,就會喪失低收補助資格。
在政府法規認定的全戶應計人口=申請人+申請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及所得稅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即使不同戶籍也要合併計算。
【1】若以爸爸為申請人的話,那麼應計人口就有爺爺、媽媽、弟弟、大哥、女兒【也要列入計算,除非能證明您無財產與所得,方免併計,若有申報扶養雙親的話,將連女婿一同併計。】合計7位,概算如下:爺爺6,000元+爸爸11,520元+媽媽17,280元+弟弟28,000元+大哥23,841元=86,641元/6【女兒暫不列計】=14,440元/人/月【已超過雲林縣政府規定最低生活費9,829元】
【2】若以媽媽為申請人的話,那麼應計人口就有爸爸、弟弟、大哥、女兒【也要列入計算,除非能證明您無財產與所得,方免併計,若有申報扶養雙親的話,將連女婿一同併計。】
及3個小孩子,還有娘家父母,共計10位,當中若有5位是具有工作能力者的話,要想通過低收入戶申請,確是有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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