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合理嗎!?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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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星期四到新工司報到,開始上班。
昨天接到另一份工作,
兩間公司性質不一樣
原工作:隔週休(6上半天)
21K(含全勤)+3k(油資補助,但一定要有加油的發票)

另一份:26k+3k電話補助+油資另補
週休2日

我今天跟我們經理說,他竟然說要我做到月底!最慢4月底,但我才剛來,根本沒做到什麼,
都在打雜!

我原以為2,3天後就可以不上班
我連他們公司的人事資料今天才要寫!

我一定要聽他的嗎!?
還是不用!?

我是想說,就不上班了!
這幾天的薪水也不拿了!

經理還有點語帶威脅說:
台X市很小,不要....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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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4-12
當然不合理啊! 威脅的話也不用管他,人事資料沒填的話,說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4-16
不定勞健保都還沒保呢! 去問一下負責的同事就知道了
Dora avatarDora2012-04-19
勞基法似乎只規定3~1年 我也是做不滿1個月想離職 主管不給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4-24
請記存假 也想在最後一天凹我加班 我查到的是7日前提出...
Hardy avatarHardy2012-04-24
還10日前忘記了 3個月~1年 也看過當天離職單填一填走人的
Una avatarUna2012-04-25
後來,我連人事資料沒填,晚上簡訊今天就沒上班了!薪水也不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4-25
拿了,又是新的開始,加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