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 打工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我是私立大學大學生,我想要請問關於中低收入戶資格問題,我家的情況是:我爸媽離異,我媽再婚(因此連我再內的戶頭底下有三人,包含我媽我繼父三人,繼父無收入),我有姐妹兩人(姊姊有收入約4萬,爸爸收入也約4萬,我妹也是大學生有在學校打工),但是只有我的戶口在媽媽名下,媽媽有加入工會勞保(保24000元),無固定雇主,收入不穩定,沒報稅,想請問以上是否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0-05-01
申請資格: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政府公佈當年度之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之家庭。九十九年度最低生活費如下:台灣省:9829元台北市:14614元高雄市:11309元台北縣:10792元金門、連江縣:7400元...
Carol avatarCarol2010-05-01
不可能。再加5個80歲以上的老人都過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