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違勞基法?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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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網路我已爬文,可是總覺得我的工作這樣有違反,可是又不太確定,想請鄉民們幫
我看看,格式有誤請告知感謝

我的工作是電話客服,排休輪班制,去年2014公司規定是每天工作9小時休息一小時月休
六,今年2015改成每天工作10小時休一小時,月休八。薪資都一樣沒增加減少

國定假日不補休不加薪照上班,同事都為了多兩天假喜滋滋,但這樣一個月多了四小時上
班好像怪怪

這次1/1-1/4連假也沒補休或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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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5-01-02
這樣有違法 而且該公司多一小時得要加班費
x2的薪水只有PT有 正職可沒有 除非老闆大放願意給x2的錢
Olga avatarOlga2015-01-03
兩周84 超過要給錢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1-05
違反勞基法在業界是常態 都算一個月30天 你本來是8*22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1-07
8*24才對=192 新的是9*22=198 兩個都違反兩周84小時阿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1-11
服務業, 4週彈性工時,滿足84*2=168小時就合法
Sarah avatarSarah2015-01-12
簡單的說, 就是把4週168小時任意分配,照勞動部範例,最長
可讓員工連續工作17天, 而且合法
Emily avatarEmily2015-01-14
沒這回事...七天一定要有一天休假 不可能連續17天
Kyle avatarKyle2015-01-15
可不可能不是你說了算,是勞動部。
Delia avatarDelia2015-01-16
勞基法36條...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1-21
很遺憾,30-1條不受36條限制。範例網路有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1-22
很多服務業都是排假 有人要連排四天 總不會跟他說這樣違法吧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1-24
光看文章敘述似乎有加班費的問題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1-25
絕對不可能連上17天...實務最大值只能上到12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1-29
30-1要有核備文
Linda avatarLinda2015-02-02
一個月30天,正常工時限制是84x2+8+8,加班上限46小時
變形工時一樣,要有核備文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2-03
歡迎直接來電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