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違法嗎?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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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求問大大
時薪制人員,排班制,時薪125
上班一天八小時,沒休息時間
但是其實彈性,能邊工作邊吃飯也可以的

2016年度的規則是:
時薪125,國定假日要排班(農曆新年除外),工資沒雙倍。
一個月能休七天無薪假,另多給兩天有薪假期。

2017年度的規則是:
不漲到133元,照樣125元,公司人事表示因為有兩天的有薪假,所以不加了。假期一樣是
七天無薪,兩天有薪假。


問題:這樣是觸法嗎?
(我知道本來兩天有薪假就是抵國定假日不雙倍,怎麼可能現在133了卻拿那兩天說成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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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6-12-24
125?
Elma avatarElma2016-12-26
薪資就違規了
Eden avatarEden2016-12-30
這樣還要問喔...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01
如果是逼不得已得去這裡上班,那只能認了!你問到他違法了
,又如何?
Isla avatarIsla2017-01-04
不太懂PT什麼叫有薪假 是填了班表但可以不用去嗎
Iris avatarIris2017-01-05
就不漲就對了 其他有變嗎?
Agnes avatarAgnes2017-01-07
好奇怪的算法,怎麼算還是員工吃虧
Agnes avatarAgnes2017-01-11
但125跟126差1元勉強可以,但133跟125就差8元,要是這樣子
做以後你檢舉公司違法,再怎樣都是員工吃虧
Puput avatarPuput2017-01-13
請他照規則來玩吧,這次你覺得吃虧不大,以後呢?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1-16
新版朝三暮四的故事?
Zora avatarZora2017-01-19
這樣月均時薪是136吧,他可以說計算方便舊好
Jake avatarJake2017-01-21
直接寫信請勞工局解釋就是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1-25
請以當月總薪資處以總工時,若高於基本工資則合法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28
直接寫信給勞工局詢問+1
不過2016年國定假日沒雙倍的部分可以檢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