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形,請問申請失業幾付會被勞保局追討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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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2個月在一家公司上班,前不久非自原離職,有申請到失業幾付,最近我之前申請解散的公司,要我回去,且老闆是同一人,且公司名稱也沒有變,只是地址不一樣而且,想請問,我之前申請的失業幾付的錢,勞保局會不會來追討回去呢??(請有經驗的人回答,不要給我法律條文,請勿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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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15-04-17
hi,發問者您好:台灣的法律,並不禁止被資遣的員工,又重新回到原來的公司工作,或者被原來的老闆僱用。台灣的法律,也不禁止老闆解散公司以後,又重新開設公司。所以你說的這些狀況,都是法律所不禁止。唯一的問題,是有沒有「詐領失業給付」,這是屬於法院才能判定的事情。在就業保險法3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4-17
從上班第一天起就不能領失業給付已經領取不會追回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4-14
失業給付和勞保局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