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車禍到底誰是肇事人 - 工作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1-06-2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車禍時間 : 100年6月中
     雙方都騎 機車
車禍經過 : 甲車行經建國南路二段高架橋下與從巷子行駛出的乙車相撞
終止位置 : 甲車-終止於建國南路二段靠近內側快車道
     乙車-終止於建國南路二段與巷口的路口上約內側車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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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南路二段 乙
甲 @撞擊點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 巷口 |
車禍傷害 : 甲車- 兩人各自右腿左手骨折目前都上石膏無法工作
     對方 - 臉部挫傷
現場號誌 : 事故發生當天甲乙兩方筆錄上都說沒有紅綠燈,
但是六日後本人現場發現號誌燈運作正常。
問:這樣車禍肇事是哪一方?責任如何歸屬?怎麼要求賠償?
已更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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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南路二段 乙
甲 @撞擊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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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巷口 |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的圖一直無法正確顯示只能依照我的文字描述為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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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1-06-26T00:05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車禍時間 : 100年6月中雙方都騎 機車車禍經過 : 甲車行經建國南路二段高架橋下與從巷子行駛出的乙車相撞終止位置 : 甲車-終止於建國南路二段靠近內側快車道乙車-終止於建國南路二段與巷口的路口上約內側車道的位置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建國南路二段 乙 甲 @撞擊點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 巷口 | 車禍傷害 : 甲車- 兩人各自右腿左手骨折目前都上石膏無法工作對方 - 臉部挫傷現場號誌 : 事故發生當天甲乙兩方筆錄上都說沒有紅綠燈, 但是六日後本人現場發現號誌燈運作正常。問:這樣車禍肇事是哪一方?責任如何歸屬?怎麼要求賠償? 依你所述,對方可能因支線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至於我方是否有肇事因素,則依雙方筆錄及現場跡證判定。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先釐清責任。 強制險屬於交叉理賠,所以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對方也可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上限20萬元。 強制險(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5.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6.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如:拐杖、輪椅)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7.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1-15級,160-4萬) 建議你等釐清責任及傷勢狀況穩定後,致電給承辦員警,請他幫你安排調解,雙方上調解委員會談,由委員從中協助雙方,若是雙方調解時無法達成共識,我方可向委員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後續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及民事侵權損害(請求時效為兩年內),要注意時效,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刑事過失傷害罪,只要對方有過失我方有受傷,基本上是會成立的。此舉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加害者在刑事的部份會判刑拘役或易科罰金(繳交給政府)並留下前科,假設判30日那罰金就是三萬起跳,最重可判六個月。民事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求償依據以及肇事責任判賠。 我方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7880/月,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以上五點須以雙方肇事責任而論。肇事比例依雙方協議為主,坊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主次因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祝你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2011-06-23 16:58:14 補充:
更正:
乙方可能因支線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至於甲方是否有肇事因素則依雙方筆錄及現場跡證判定。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1-06-23T04:56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t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1-06-23T02:35
車禍主因:支線車(乙車)沒有理讓直線車(甲車)。60%
  次因:主線車(甲車)沒有禮讓支線車(乙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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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先打電話到你投保的保險公司,向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講這個事情,請車禍處理人員幫忙處理醫療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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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要賠他醫療費,他要賠你修車費。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1-06-27T06:29
1.肇事責任:乙方應為肇事主因,至於甲方是否有肇事次因要視事實認定
2.如何賠償:甲方2位骨折人員可向乙方依責任要求賠償,但要根據過失相抵原則扣除甲方應賠償乙方部分
3.先調解:如果調解順利是最好不過了...如有爭議再考慮訴訟
4.如有疑問可來電討論!!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1-06-25T04:47
"甲車行經建國南路二段高架橋下與從巷子行駛出的乙車相撞"
一個是"路",一個是"巷"
如果沒有燈號,
很明顯是乙車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甲車(或說少線道未禮讓多線道)
可詳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1-06-27T12:14
找出那天是不是真的沒有紅綠燈
或許可以要求國賠也說不定
(一般來說都要讓右邊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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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nda
at 2011-06-2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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