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能申請高雄市低收入戶嗎 - 醫生

Table of Contents

我本身是個從小就寄居在現有的養父母家的小孩.目前我也已經嫁人.老公做保全.我則在家帶小孩<3歲>.現要發問的問題是在於我的生母方面.她沒有經濟收入.只能靠撿回收度日.老實講.我覺得我生母也有點精神上的問題.因為我小阿姨就有這方面的遺傳而領有身障手冊.但應屬輕微的.必進我也不是醫生.無法判別.不過就真的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也就是行為作風怪怪的.也有年紀了.根本就沒人敢請.我結婚前.除了自己開銷.會固定每月給兩個家庭些微的收入.�

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2-06-28
老吾老居家照顧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我們深感同情,給您誠摰的建議如下:首先,附上高雄市的低收入戶資格,請參考:一、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資格:(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11,890元)者。(三)動產規定: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財產交易、投資、中獎所得及其他一次性保險給付,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惟逾4口者,每增加1口得增加7萬5仟元�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6-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用生母的名子申請低收入戶~輔導人口只有妳生母,也就是如果通過也只有妳生母是低收身分喔*******低收入戶********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全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1.配偶。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即父母(公婆)、所有兒子及女兒、養子女】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4.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所以會計算的人口:妳媽媽+妳=共2人若2人都屬有工作能力則低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