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車禍索賠該怎麼辦呢? - 工作
By Isla
at 2009-08-17T00:00
at 2009-08-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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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騎乘機車在上班途中,因右前方機車臨時打方向燈左轉使本人閃避不及,在緊急煞車之後還是不慎輕微擦撞上對方的左方鏡子,我平安的閃過人沒事連車子也沒有倒,但對方的機車卻倒了下來,造成對方膝蓋輕微擦傷,對方的同事有一位大哥看到,對他說若你沒事就讓別人去上班吧!不要造對方的困擾,但是對方堅持要報案,還打電話叫他的公公到現場,他的公公看到我之後對我說:「他們是古意人(台)不會向我討錢,要我多打電話關心他。」
後來我就警局去做筆錄,而對方到醫院去看診之後再到警局做筆錄,因對方有受傷,所以當時我告訴對方醫療費用我的產險公司會處理;警察告訴我:「不是有受傷的人就一定是對的。」
事後對方說除了膝蓋輕微擦傷之外,還有有內傷,頭也會痛(但是對方當時沒帶安全帽),一直打電話要與我和解,他說要約在麥當勞,我說要約在報案分局,他說我沒誠意,沒到他家去關心他,說從頭到尾都是他在配和我,又說怕我的產險公司會把他的理賠金拿給我,他會領不到,要求我先行給他,還要我補貼他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的工作補償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後來我就警局去做筆錄,而對方到醫院去看診之後再到警局做筆錄,因對方有受傷,所以當時我告訴對方醫療費用我的產險公司會處理;警察告訴我:「不是有受傷的人就一定是對的。」
事後對方說除了膝蓋輕微擦傷之外,還有有內傷,頭也會痛(但是對方當時沒帶安全帽),一直打電話要與我和解,他說要約在麥當勞,我說要約在報案分局,他說我沒誠意,沒到他家去關心他,說從頭到尾都是他在配和我,又說怕我的產險公司會把他的理賠金拿給我,他會領不到,要求我先行給他,還要我補貼他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的工作補償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All Comments
By Rebecca
at 2009-08-21T06:05
at 2009-08-21T06:05
首先我不知道你的車有無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如果有就請你直接聯絡你的保險公司辦理出險事宜,這樣理賠人員就會依肇責比例去賠償給對方!
一個車禍事故往往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尤其是年輕人,可能要賠償龐大的金額而斷送前程,所以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希望你能夠看你強制險是加保哪一間產險公司,馬上打去詢問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加保事宜,因為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這些錢你根本不用擔心,保險公司就會支付,且你還有機會向對方求償到你的修車費,希望你能聽進去,並馬上去加保,切記,切忌!!
我建議你在[事故後一週]打個電話給當初承辦員警,詢問[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否可申請了,前往[免費]申請後,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致電給承辦員警,訊問[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否可申請了,也是[免費]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這些資料的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不過由於研判表是參考用,所以當雙方在肇責上無法達成共識時,才會需要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不認同的一方花[三千元]去鑑定,鑑定的結果,於法才有其公證性。
一般車禍事故大都接受[研判表]的分析。
調解時對方所有的醫療支出,皆可由強制險支付,所以你這方面不需要擔心,至於對方其它的要求請你釋出善意並以委婉的方式向對方表示,[對不起,如果是因為我的不小心導致事故的發生,我方願意補償你所有合理的損失,可以接受嗎?]並補上一句[但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能全要我出吧,對嗎?]你一定要記住,賠償並非百分之百,而是以雙方肇責比例的分攤!
如果對方要求工作損失可以請他提出醫生診斷書,叫他請醫生註明多久不能上班,如果他無法提供你也就不須依肇責賠償!
強制險可申請的部份
一、健保醫療收據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二、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三、看護費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四、急診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五、住院膳食費
(每日以180元為限)〈免付收據〉
六、輔助器材
譬如拐杖或輪椅有收據即可。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加油~祝你早日和解
By Ida
at 2009-08-21T21:54
at 2009-08-21T21:54
有關調解及車禍談判上的技巧,可至本人部落格參閱相關系列文章說明。
By Valerie
at 2009-08-20T06:16
at 2009-08-20T06:16
*所有損壞賠償皆應有依據.如工作損失應依診斷書需休養時間為憑.薪資證明.請假證明.車損亦同.非受害者漫天叫價.強制險亦可申請醫療費用. 慰撫金會因受傷部位.性別.年齡.社會地位等而異.未有一定的標準.
*盡快辦理出險.強制險醫療給付如下自行負擔之病房費差額1500.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0000.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20000.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20000.看護費用,每日1200為限,但不得逾30日.醫療費用每人上限20萬. 殘廢給付4~150萬.死亡給付150萬請求權2年.10年亦同.請求之金額視和解金額一部份.從其約定.
*只要理賠員承諾的金額不用擔心.一定拿的到.
*雙方皆有責任.無敗訴的問題.僅有責任比例問題.刑事判決過失傷害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每日1000繳給法院.民事依責任賠償對方損失.與其如此.不如將繳給法院的罰金.賠付對方.就無須付兩筆錢.值得深思…..
*建議申請調解.跑法院曠日費時. 即使上法院.開庭前法官也會要求私下和解.
By Elma
at 2009-08-21T22:30
at 2009-08-21T22:30
畢竟要賠錢給他的是投保公司~
最好不要私了 甚至先給他錢 這都是不對的行為~
這也是保護自己 最好的辦法~
如果真的還是勾勾纏(台語)
就送調解委員會 ~ 這對雙方都很公平 當然保險公司也會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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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車應該會修好
但我們還有一些賠償部份要談
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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