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難纏的恐怖情人 - 工作
By Enid
at 2014-07-28T00:00
at 2014-07-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現在是高中 正要準備升上高三
在我高二上學期的時候
和一個同班男性交往
剛開始其實都覺得還不錯
人很好活潑!
但是交往越久
發現了許多異常行為
就是完全不許我有任何的隱私還有個人空間
管制我的
金錢
時間
行為舉止
講話語氣
穿著
喜好
交友
家人
工作
私人物品
個人帳號(FB LINE 微信 信箱 IG)
信用卡
飲食
這些全部他都管
如果我不聽他的
就會被他打 粗暴 拉扯頭髮 甚至撞牆 割手挽
有一次因為我跟女同學們拍照
就被他拉去撞牆
甚至拉扯我的頭髮
因為我不能跟任何女生好朋友 還有家人
出去玩 還有拍照
男生更不用說了
只要較男生名字 兩個字 他就拿東西砸我
甚至男生跟我講話我必須不理
女生也一樣
所以其實班上同學也都不敢來和我互動了
這是交友的部分
然後因為我一個禮拜的零用錢是1000
他當時總是要我省一大堆錢逼我跟他戴上一樣的情侶用品
可是好多好多而且並不是我所喜歡的
如果我不戴或是不聽話 下場又會很慘
我以前總會留很多很多跟好朋友的回憶卡片照片
但是他都逼我全部刪除
甚至一樣都不可以留
必須在他面前通通刪除
還有我個人部落格 臉書 LINE 等等
帳號密碼身分證 他都逼我要讓他知道
而且不能和任何人聊天
也不可以案讚 或是看別人臉書
所以那陣子 我連上線都不敢上限
只要有慢1秒回復
就會翻臉
因為它會懷疑我在幹嘛
所以我通通時間都給他
甚至也不敢和家人相處了
然後在學校
總是有作業 或是報告
他的規定是
他沒有完成 我就不可以完成
但是總是拖到最後一天的時候
才叫我拼命地趕作業
甚至也教我幫他把它那份也做一做
幫她做作業就算了
還要規定我怎麼做
所以那學期的作業
幾乎都是我幫他做的
不管事報告 簡報 書寫作文 PPT 等
全都是我幫他做
班游出去玩
我也只可以站在他旁邊
我不可以和我的好朋友說話
更不可以和好朋友住在同一個房間
所以他逼我去和在校主任住同一間房間
我不能和任何人拍照
我也不可以和任何人說話
所以這趟旅遊對我來說 是個很想趕快回家的旅遊
她總是對我動粗
一不聽話就會動手
好幾次受傷我都不敢讓我家人看到
都是偷偷摸摸的洗澡 再穿外套藏起來
那最後學期末的時候
那時鬧得最嚴重
因為我先繳交了功課
他不爽摔壞了我的手機
我的手機是我媽媽買給我的
居然被這樣摔壞了
我終於大膽的反抗回去
但是他還是對我動手
甚至拉扯我
我的校服外套都被他撕破了
兩個手臂都撕破
這是最後鬧太大
非得要讓家人知道
那我也藏不住 覺得安心多了
最後校方強制他轉學
這些事情 是整整五個月
那五個月
我失去了許多時間
失去了許多的朋友
失去了和家人良好的關係
也失去了許多青春時間
我發現我失去了很多很多
也讓自己受傷了很多
我以為這個惡夢已經結束了
我恨自己為什麼總是心軟
總是原諒
總是因為他幾句對不起 我就原諒了他
甚至最後他離開的時候
我還鼓勵他好好讀書 說不定以後還可以再相遇
這是整整五個月的日子所發生的
我以為這個惡夢結束了
但是.
過了一年多
這個噩夢又回來了
好幾次用假身分扮成我
去密我身邊的異性朋友
假扮我的媽媽
對他們說
我現在在讀書 不交男朋友
一直跑去密我身邊的朋友
我覺得我的朋友又有遠離我的感覺
每天都有未知來電來騷擾
但是我又不敢接
直到7/26半夜
他終於顯示號碼打電話給我媽媽
甚至用恐嚇還有威脅的對我媽媽
還放話叫我們等著看
說怨恨我們當初讓他離開學校
說目的要讓我離開學校
到底為什麼
當初為什麼我要這麼仁慈
為什麼
是我太放縱他嗎
還是我真的太軟弱了
他現在要我們全家人在我返校那天回去跟他對質
我真的快被他搞到發瘋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我很怕他再次打我
怕他再次用恐怖的態度對我
我是真的很怕他
我該怎麼半
已更新項目:
他爸爸長期在大陸
媽媽根本放縱他也不會管他
應該說就是非常誇張的媽寶
好幾次媽媽都求情我們不要告訴他爸爸
也好幾次的求情
但是這件事情發生
他媽媽也置之不理
也不大會去管
當然會去保護他兒子
總讓他每個時間都可以自由出入外面
所以要他家人管 是沒有用的
但是他的方式
都不足造成違反法律條例
在我高二上學期的時候
和一個同班男性交往
剛開始其實都覺得還不錯
人很好活潑!
但是交往越久
發現了許多異常行為
就是完全不許我有任何的隱私還有個人空間
管制我的
金錢
時間
行為舉止
講話語氣
穿著
喜好
交友
家人
工作
私人物品
個人帳號(FB LINE 微信 信箱 IG)
信用卡
飲食
這些全部他都管
如果我不聽他的
就會被他打 粗暴 拉扯頭髮 甚至撞牆 割手挽
有一次因為我跟女同學們拍照
就被他拉去撞牆
甚至拉扯我的頭髮
因為我不能跟任何女生好朋友 還有家人
出去玩 還有拍照
男生更不用說了
只要較男生名字 兩個字 他就拿東西砸我
甚至男生跟我講話我必須不理
女生也一樣
所以其實班上同學也都不敢來和我互動了
這是交友的部分
然後因為我一個禮拜的零用錢是1000
他當時總是要我省一大堆錢逼我跟他戴上一樣的情侶用品
可是好多好多而且並不是我所喜歡的
如果我不戴或是不聽話 下場又會很慘
我以前總會留很多很多跟好朋友的回憶卡片照片
但是他都逼我全部刪除
甚至一樣都不可以留
必須在他面前通通刪除
還有我個人部落格 臉書 LINE 等等
帳號密碼身分證 他都逼我要讓他知道
而且不能和任何人聊天
也不可以案讚 或是看別人臉書
所以那陣子 我連上線都不敢上限
只要有慢1秒回復
就會翻臉
因為它會懷疑我在幹嘛
所以我通通時間都給他
甚至也不敢和家人相處了
然後在學校
總是有作業 或是報告
他的規定是
他沒有完成 我就不可以完成
但是總是拖到最後一天的時候
才叫我拼命地趕作業
甚至也教我幫他把它那份也做一做
幫她做作業就算了
還要規定我怎麼做
所以那學期的作業
幾乎都是我幫他做的
不管事報告 簡報 書寫作文 PPT 等
全都是我幫他做
班游出去玩
我也只可以站在他旁邊
我不可以和我的好朋友說話
更不可以和好朋友住在同一個房間
所以他逼我去和在校主任住同一間房間
我不能和任何人拍照
我也不可以和任何人說話
所以這趟旅遊對我來說 是個很想趕快回家的旅遊
她總是對我動粗
一不聽話就會動手
好幾次受傷我都不敢讓我家人看到
都是偷偷摸摸的洗澡 再穿外套藏起來
那最後學期末的時候
那時鬧得最嚴重
因為我先繳交了功課
他不爽摔壞了我的手機
我的手機是我媽媽買給我的
居然被這樣摔壞了
我終於大膽的反抗回去
但是他還是對我動手
甚至拉扯我
我的校服外套都被他撕破了
兩個手臂都撕破
這是最後鬧太大
非得要讓家人知道
那我也藏不住 覺得安心多了
最後校方強制他轉學
這些事情 是整整五個月
那五個月
我失去了許多時間
失去了許多的朋友
失去了和家人良好的關係
也失去了許多青春時間
我發現我失去了很多很多
也讓自己受傷了很多
我以為這個惡夢已經結束了
我恨自己為什麼總是心軟
總是原諒
總是因為他幾句對不起 我就原諒了他
甚至最後他離開的時候
我還鼓勵他好好讀書 說不定以後還可以再相遇
這是整整五個月的日子所發生的
我以為這個惡夢結束了
但是.
過了一年多
這個噩夢又回來了
好幾次用假身分扮成我
去密我身邊的異性朋友
假扮我的媽媽
對他們說
我現在在讀書 不交男朋友
一直跑去密我身邊的朋友
我覺得我的朋友又有遠離我的感覺
每天都有未知來電來騷擾
但是我又不敢接
直到7/26半夜
他終於顯示號碼打電話給我媽媽
甚至用恐嚇還有威脅的對我媽媽
還放話叫我們等著看
說怨恨我們當初讓他離開學校
說目的要讓我離開學校
到底為什麼
當初為什麼我要這麼仁慈
為什麼
是我太放縱他嗎
還是我真的太軟弱了
他現在要我們全家人在我返校那天回去跟他對質
我真的快被他搞到發瘋了
我到底該怎麼做
我很怕他再次打我
怕他再次用恐怖的態度對我
我是真的很怕他
我該怎麼半
已更新項目:
他爸爸長期在大陸
媽媽根本放縱他也不會管他
應該說就是非常誇張的媽寶
好幾次媽媽都求情我們不要告訴他爸爸
也好幾次的求情
但是這件事情發生
他媽媽也置之不理
也不大會去管
當然會去保護他兒子
總讓他每個時間都可以自由出入外面
所以要他家人管 是沒有用的
但是他的方式
都不足造成違反法律條例
All Comments
By Puput
at 2014-07-31T07:36
at 2014-07-31T07:36
然後直接提告
且在返校那天
請警察在旁邊保護你
他已經構成恐嚇威脅
還有妨害名聲
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他被抓時候他父母請你原諒他
妳不要心軟
這種事情你心軟只會造成你和你家人受傷
2014-07-28 08:38:27 補充:
如果你怕返校那天有什麼意外
今天你跟家人說報警處理
直接告他
請警察去他家找他
如果他父母請求你和你家人不要告他
這時候不要心軟
一旦心軟
只會讓他更做更激烈事情
上次你讓他轉學
沒報警處理
他反而更怨恨你
既然如此
這次就不要心軟放過他
讓警察抓他
2014-07-28 12:49:02 補充:
你錯了
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條件
好幾次用假身分扮成我
去密我身邊的異性朋友
假扮我的媽媽
對他們說
我現在在讀書 不交男朋友
一直跑去密我身邊的朋友
我覺得我的朋友又有遠離我的感覺
這已經構成民法第19條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每天都有未知來電來騷擾
但是我又不敢接
直到7/26半夜
他終於顯示號碼打電話給我媽媽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2014-07-28 12:53:32 補充:
甚至用恐嚇還有威脅的對我媽媽
還放話叫我們等著看
說怨恨我們當初讓他離開學校
說目的要讓我離開學校
刑法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他離開學校以後
最近犯的罪
只是你不知道他犯什麼罪
而不是他的行為不足造成犯罪行為
2014-07-28 13:02:18 補充:
更不用說他之前拉你頭髮去撞牆壁
或者
禁止你跟任何人聊天和拍照或者要你幫她做作業
或者
要你聊天軟體的帳號密碼
他讓你受傷
已經構成刑法277條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禁止你跟任何人聊天或拍照或者要你幫她做作業
已經構成刑法296條
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或者刑法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2014-07-28 13:08:52 補充:
要你的網路上所有帳號密碼
已經構成刑法315-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我有寫信給你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寫信給我
2014-07-28 13:15:20 補充:
再補充一點
只要是刑法方面的追訴期
至少是7年以上
所以如果他或者他母親說
追訴期過了
不要相信
刑法84條
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
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四十年。
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
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
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專科沒收者,七年。
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
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
他犯的所有罪
追訴期至少是7~30年
By Jacob
at 2014-07-28T22:38
at 2014-07-28T22:38
分開後怎不把所有通訊方式都換過
他打電話來恐嚇也可以錄音下來當證據
如果再對妳施暴可以考慮去驗傷提告
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妳住哪
建議上下學 外出 都不要落單 找個人陪
暴力情人 通常都是
施暴=>後悔=>求原諒
女生心軟原諒後 又開始無限輪迴
這不是原不原諒的問題 因為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又習慣用暴力解決問題
能閃多遠就閃多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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