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房客?這種事?真的只能認倒楣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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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關係我們另在別處租屋,因有貸款壓力所以把自己買的房子出租,好好一間房子,自己都沒住多久,租客居然在裡面燒炭自殺身亡,接到警察的電話時真的快瘋了,工作這麼多年好不容易有的房子,只是暫時出租2年,還在計畫明年就搬回去,我現在真是哭都哭不出來了,我們只是一般的小家庭2個孩子都還未到就學年齡,這房子是我們唯一的資產ㄟ~~房客是夫妻吵架燒炭的是太太,當初出面租屋跟付租金的都是太太,所以那天在警局第一次跟她先生通電話,對方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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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10-13
※字數太多 意見欄放不下可參考下列新聞實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ew/jul/27/tod...<女兒跳樓陳屍鄰宅露台>刑法權威蔡墩銘賠68萬〔記者林慶川、劉志原/台北報導〕國內刑法權威蔡墩銘的女兒蔡佩君,去年在台北市自家15樓墜落至3樓簡姓住戶的露台上死亡,簡某認為此舉造成住處成為凶宅,房價受影響,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調解後,蔡墩銘讓步,共賠了68萬元。對此,簡姓住戶的委任律師黃文明昨天以全�
Lauren avatarLauren2009-10-15
傳統包租公就怕遇到這問題,怕找不到房客又怕遇到壞房客,又要維修又要稅金,所以若還衍生這類問題,真的得不償失!先不管當事人先生要不要負責,就算不負責你也可以先把房子抵押貸款出來,可以把資金投入穩定的理財工具中,等時間過了再把房子賣出去就好!目前新型態的房東,沒有上述問題,且保證租金年報酬率12%,代表投入金額100萬一個月起碼可以收到1萬租金,且進入門檻低,因此造成一股房東熱,若想要投入可以來信,我可以透過msn或即時通,或來電再
Mia avatarMia2009-10-13
湯尼陳的案例事實重演http://www.nownews.com/2009/07/17/545-2479661.htm侵權行為法房子價值的損失(民法184條,196條及213條以下,請教律師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