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斑馬線被撞 - 工作
By Linda
at 2013-09-03T00:00
at 2013-09-0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過斑馬線的時候,結果被後方直線左轉的車子搶快撞倒在地
然後現在過半年了,工作泡湯,然後....原本說好45簽和解(我於第五個月就提出上訴)
現在說36全權由保險公司出...
接著我要跟他打官司,
人家一直跟我說我這樣會賠的很少,然後還會打輸
有詢問過他這樣算是過失傷害
我提出要求對方陪45是真的很高嗎??但是對方愛理不理的
而且都只敢找我父親講,都不敢跟我說和解部份(我已經成年了)
我第一次碰上這種事情,還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然後現在過半年了,工作泡湯,然後....原本說好45簽和解(我於第五個月就提出上訴)
現在說36全權由保險公司出...
接著我要跟他打官司,
人家一直跟我說我這樣會賠的很少,然後還會打輸
有詢問過他這樣算是過失傷害
我提出要求對方陪45是真的很高嗎??但是對方愛理不理的
而且都只敢找我父親講,都不敢跟我說和解部份(我已經成年了)
我第一次碰上這種事情,還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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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Ula
at 2013-09-06T23:35
at 2013-09-06T23:35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若對方犯後態度不佳且無和解之誠意
我方可繼續進行刑事訴訟
相信對方進了地方法院刑事庭後應會有較大之誠意!!
因為本案事故發生地為行人穿越道
依法對方須負刑事責任時應加重1/2之刑事責任!!
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接下來案件會移送到地檢署
檢方會開立偵查庭
偵查終結後若對方確實有過失行為
對方將被起訴!!
我方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之訴
這樣可以省下裁判費用對我方較為有利!!
2.車禍案件後續賠償責任
與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息息相關
請發問大大務必小心!!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如下
對方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對方應負起本案全部賠償責任!!
3.我方在作求償計算之時
須先列出本案若進入司法途徑之時
法院大致上認可之金額為何
接下來就可以以此為我方求償之低標
若�
By Lily
at 2013-09-06T23:23
at 2013-09-06T23:23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200-300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200-250元,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By Andy
at 2013-09-03T14:14
at 2013-09-03T14:14
主要看你的每月薪資,療養期間
你可以選擇忍痛接受早點拿到錢
也可以堅持到底,但是三年五年甚至超過五年才拿到錢
而且你提出過失傷害對方不爽
民事賠償就跟你拖延
寧願把錢給政府就是不爽賠錢給你
找車禍黃牛代辦,簽委託契約
請加註半年內拿到45萬
否則全額免費,另外黃牛再掏出十萬慰問你
我敢保障沒有人敢跟你簽
把話說得很好聽,很簡單。但是要履行承諾卻是另外一回事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
其他車險相關(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By Freda
at 2013-09-06T01:35
at 2013-09-06T01:35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2.你尚未發現有肇責.你可申請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你有車禍分析研判表就知道雙方肇責歸屬問題.和解書不包括強制險在內對你較有利可繼續門診治療.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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