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九條一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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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砂石車司機因為景氣不好<工作變少ㄌ 同行告訴我可以載運廢土 貼補一下 因為不太了解狀況 沒有四連單 被稽查人員 查獲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但是我連結車 車頭 車尾 屬不同車行稽查人員給我開兩張罰單
共120.000我覺得太不合理ㄌ車頭 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9條一項規定 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2款規定裁處 罰鍰新台幣60.000元整
車尾 也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9條一項規定 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2款規定裁處 罰鍰新台幣60.000元整
此為同一事件 同一台拖車 罰ㄌ120.000 一罪二罰這樣合理嗎 我有申訴管道嗎 有沒有人可以幫幫我 非常感謝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09-03-04
大大,
看完你的敘述,
我也覺得不太合理,
雖然我不是專業的,
可是我認為你或許可以這樣做...

1.問你車行的人, 因為你車頭車尾分屬兩家車行, 車行的人好歹會多少處理過類似問題, 至少他們可能會知道應該要找誰問...
2.去監理所問, 他們應該會知道~~
3.你會上網, 所以可以去相關政府機關的網站看看, 有無類似的說明, 或者查一下相關機關的電話, 直接打去問...

政府機關或許會踢皮球,
但該要去問的, 還是得耐著性子問,
希望你幸運喔~~~!!!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3-08
我的認為 你的子車無動力 因該是免罰 跟繳稅金意思一樣 但是你沒四連單是一定要罰六萬 這點我想你是開砂石車你因該知道 先去環保署問看看 因為沒有任何一條罪是可以一罪兩罰 請你的車行去申訴會比較有效 在來看看去你載貨的土頭把罰單給他看 看有沒有可以補貼一點 我也是開砂石車的 知道的不是很多 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