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讀這段有點不懂
企業的合併未攤銷差額
例如有未入帳的專利權
為什麼要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呢?
我自己覺得要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因為 有專利權就有費用
未入帳的話 費用就少算 淨利高估 → 不就代表多繳稅
多繳稅的話以後就可以少繳
那不是應該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我翻書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原因
請版上大大解答喔
謝謝~
--
企業的合併未攤銷差額
例如有未入帳的專利權
為什麼要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呢?
我自己覺得要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因為 有專利權就有費用
未入帳的話 費用就少算 淨利高估 → 不就代表多繳稅
多繳稅的話以後就可以少繳
那不是應該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我翻書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原因
請版上大大解答喔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