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發呆閒晃… 今年國考18人撤銷錄取資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akau (打狗)》之銘言:
: 遲到發呆閒晃… 今年國考18人撤銷錄取資格
: 2015-10-26 07:37:30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臺北報導
: 國考窄門難進,去年有約五十萬人次報考,最後錄取者可說是筆試成績佼佼者。圖為104
: 年公務人員高普考放榜,非新聞當事人。圖/本報資料照片
: 通過國家考試,不一定就能捧到鐵飯碗。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統計,今年有十八位
: 國考錄取者,因未能通過實務訓練,被撤銷錄取資格;今年被撤銷錄取的人數創歷年新高
: 。
: 被撤銷資格的這十八人,狀況各有不同,有人上班摸魚、不理長官指導,也有人因延宕公
: 文,導致民眾權益受損,還有人沒去會勘工程,跑去外頭閒晃。
: 國考窄門難進,去年有約五十萬人次報考,最後錄取者可說是筆試成績佼佼者。但這十八
: 人未能通過機關實務訓練,親手砸毀捧了一半的鐵飯碗,想要進公門就得重考。
: 國考錄取後,須經四個月的訓練,考核工作、待人、學習態度等,經機關主管考核通過,
: 才能成為正式公務人員。
: 保訓會表示,今年被撤銷錄取資格的人中,有人上班每天都遲到,還有人上班時發呆、做
: 自己的事情,甚至不理會來洽公的民眾,更有人不理會長官指導,態度不佳。
: 還有人延宕公文,把民眾緊急申請社會福利的案件擱一旁,結果超過申請時間,造成民眾
: 權益受損;還有人被派去會勘工程,但沒去工地,卻在外頭偷閒晃了一整天。
: 保訓會表示,訓練時工作態度不佳就予以淘汰,這是為公僕選才把關;有公務人員也認為
: ,落實實務訓練考評很重要。有官員甚至說,若工作態度不佳,「國家付卅年薪水給他,
: 是多可怕的事情。」
: 保訓會說,每年約有五至六名錄取者被撤銷錄取資格;近年來,各機關實務訓練評核愈來
: 愈嚴謹,可能是今年撤銷人數創新高原因。
: http://udn.com/news/story/6939/1272265


說到這四個月訓練我就想提一下 為什麼修法把這四個月的年資刪除?

並且把公保轉團保?勞工一直在那靠夭說福利要跟公務人員一樣

可是勞工在一開始工作的前三個月有算年資

要不要連這三個月一併刪除 這三個月的保險由勞保轉團保?

這四個月的年資問題應該早晚會有人跟政府打官司的

另外因為現在景氣越來越差公務人員也會變箭靶

希望要考公務人員的人要想清楚



--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5-11-10
這三個月也不能計入休假及退休年資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11-12
但是有算工作年資 公務人員可沒有喔
Edith avatarEdith2015-11-16
你只要一有工作就算勞保了公務人員可沒有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1-17
公務人員這四個月沒算公保年資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11-18
反正很多勞工就是自己慘也要拖別人下水就是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1-23
箭靶很久了吧 苦了新進的 肥貓猶在
Madame avatarMadame2015-11-26
那些利委諸公就一堆肥貓但是卻是一堆勞工選出來的唉
這種對立狀況持續下去國家會好鬼才相信
Hedy avatarHedy2015-12-01
立委剛選上的四個月怎不比照辦理
Queena avatarQueena2015-12-01
因為那四個月你並不是公務員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2-02
之前是公務員,會因此中斷?
Doris avatarDoris2015-12-02
公務員板剛po了一篇 好文 可解答樓上疑問
Jake avatarJake2015-12-02
台灣人奴性強 均貧想法
不過就我所知 酸民有蠻大比例是根本沒在工作的
然後還會說他納稅養你 超好笑
Una avatarUna2015-12-02
稅不是只有所得稅喔,舉凡所有營業稅貨物稅遺產稅房
屋稅有的沒有的稅也都算喔,沒工作的人只要有呼吸的
都算養你喔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2-03
當兵二年勞保也沒算,若二年換四個月沒問題啊!
Eartha avatarEartha2015-12-07
修法是勞工抗議的結果嗎?? 那怎麼薪水沒有比照公務員??
Hazel avatarHazel2015-12-09
勞工薪水又不是國家付的怎麼比照公務員
勞工薪水太低去找老闆阿找國家幹嘛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12-10
你在說甚麼當兵==你又沒繳勞保怎麼算
Andy avatarAndy2015-12-12
不知道樓上有幾位是今年開始當公務員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15-12-12
不是的話煩請退散吧 謝謝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2-15
這四個月不是公務員就是很怪的地方 因為你已經在辦
公 差在不能蓋章 卻不是保公保 但是勞工可不同
Elvira avatarElvira2015-12-20
那這四個月到底是甚麼 約僱?可是約雇有算勞保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2-21
反正就看是否有人跟政府打官司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5-12-25
稅很大部分都是被國家浪費的 養公務員所占比例不高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2-27
喔 對了你說當兵那兩年可是有算公務員年資喔四個月
Edwina avatarEdwina2015-12-27
是平白送國家的 了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15-12-30
警消要訓練一兩年更吃虧? 可是簡章上都已經說清楚了
Mason avatarMason2016-01-02
所以也拿他沒輒
Zanna avatarZanna2016-01-06
政府行政命令的粗暴
Olga avatarOlga2016-01-06
你如果是公務員才會知道,不會太可能有人為了這個跟國家
打官司...在機關黑掉不是很好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1-07
基礎訓時銓敘部某高官現場調查4個月內就被指示蓋自己章並
實際承辦業務的大概有1/5,這四個月不算公務員?
Donna avatarDonna2016-01-12
爭取自己的權益為什麼會黑掉?
Harry avatarHarry2016-01-15
反正你是今年考進去的這四個月都不算公務員就是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1-20
所以要怎麼爭取回來?立委要選舉是要一人一信陳情?
Elma avatarElma2016-01-24
我也不曉得 你另請高明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1-24
反正我重點是要考公務人員的人要想清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1-27
四個月年資問題是我附帶一提的有興趣去問利委
定這違法的試用期法律到底要幹嘛
Isla avatarIsla2016-01-28
勞基法試用期的條文都被刪掉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1-29
不高興送四個月給國家,可以去當勞工啊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1-30
那我可以說勞工不爽被壓榨可以不要幹嗎
Rae avatarRae2016-02-02
您的邏輯很有問題 明明這法律是違法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2-03
不爽當勞工就去當公務員啊~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2-03
您腦袋怪怪的 好吧你高興就好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2-04
您看不出違法的法律我也沒轍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2-05
都修法了為何是違法
Noah avatarNoah2016-02-07
修法的法律就不會違法喔 您還真是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2-08
好啦您不是公務員就別來亂了 快去讀書吧
Delia avatarDelia2016-02-08
不是公務員?要負公務員的責任,卻沒有公務員的保障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2-11
這樣權利義務根本不對等呀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2-15
終於有人看懂這法律的問題了
Zora avatarZora2016-02-17
可見此版還是有進入狀況的人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2-20
那只是不公平,又不是違法
Ida avatarIda2016-02-23
不公平就有違法的可能 了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2-28
並出有問題的法律就有違法的裁量空間 OK
就跟你說你別來亂了= =
Dinah avatarDinah2016-03-03
又不是你覺得違法就一定會修法,同性婚姻還不是違法好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3-08
幾年,既然不能改變法律,那我們做得到的就是自己選擇
當公務員還是勞工而已啊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3-12
台灣社會就是沒人吵的話錯的也會當成對的 了嗎
當然這遲早有人會吵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3-15
你還有個該做的就是把法律概念弄熟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3-18
我說這有違法可能 可不是純用感覺論述
Agnes avatarAgnes2016-03-20
不過0我是懶得跟你解釋那麼多 因為你怪怪的
不奉陪了你若覺得是對的你就繼續堅持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3-23
唉沒人會為了四個月跟機關翻臉啦,也許等退休的時候哈哈
Hardy avatarHardy2016-03-27
四個月這東西是法令,不去寫信靠北改革,期待法院是哪招
David avatarDavid2016-03-31
個人有再看過104高普考須知或規定,其中完全沒提到訓練四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4-03
個月的說明(公保休假年資等),如此並不合理吧!辦法改變
應該要善盡告知責任!尤其是關乎人的權益!由於本身並非法
律背景,是否要透過訴願再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申訴呢? 可透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4-07
過哪些點才可能申訴成功呢? 是否有相關經驗或法律背景的
朋友能提供意見! 謝謝!
Belly avatarBelly2016-04-08
請去聲請釋憲,但這也要有人打官司輸了去聲請才行
Hazel avatarHazel2016-04-08
訓練不等於試用,行政機關對受訓者的違失怎麼可以混在
Cara avatarCara2016-04-10
一起討論,倒是現在狂批公務員的風氣,入坑要想清楚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4-15
真的亂改 照F大邏輯納粹訂的屠殺猶太惡法 也不違法
Cara avatarCara2016-04-16
同性婚姻違反公共衛生流行病學(愛滋高危險群)學理
Noah avatarNoah2016-04-19
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反而是保障社會是適法非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