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X7年10月1日資產重估:
採權益法之投資 60,000
其他綜合損益-採權益法認列之份額-資產重估增值 60,000
(13)X8年1月5日每股$18出售半數持股:
現金 810,000
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之份額-受贈 34,500
採權益法之投資 665,588
處分長期投資利益 178,912
其他綜合損益-採權益法認列之份額-資產重估增值 30,000
未分配盈餘 30,000
^^^^^^^^^^^^^^^
郝老師說:
『其他綜合損益唯獨「資產重估增值」直接轉入「未分配盈餘」,其他轉入處分
損益。』
我的疑問如下,懇請各位先進撥冗解惑:
既然採用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則X7年10月1日之「其他綜合損益-採權益法認列
之份額-資產重估增值」已於X7年綜合損益表中結清歸零,為何X8年1月5日還將
X7年已認列之損益轉入未分配盈餘呢?
謝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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