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強課本-股份基礎給付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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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課本第417頁 若修改既得條件對員工不利,則不予考慮此修改內容,仍應按既得條件

認列權益商品及勞務成本

題目如下:
壬公司X1年初給予業務部門20位幹部每人1000單位認股權,條件是必須在公司繼續服務三

年,且三年中業績應達150,000台,認股權在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30。X2年5月,壬公司

將業績目標提高至200,000台,至X3年底累計銷售量僅達180,000台,實際離職人數為:

X1年3人,X2年2人,X3年3人。若離職人數事前無法可靠估計。試作分錄?
解答:
X1年
薪資費用 170,000
資本公積-認股權 170,000

X2年
薪資費用 130,000
資本公積-認股權 130,000

X3年
薪資費用 60,000
資本公積-認股權 60,000

資本公積-認股權 360,000
資本公積-註銷認股權 360,000


問題在X3年的績效條件(非市價條件)未達成,不是應該將已認列的勞務成本沖銷嗎?

為何這邊他不是做 資本公積-認股權 360,000 ,而是做資本公積的註銷分錄呢?
薪資費用 360,000

還請各位高手解答了!!






薪資費用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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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2-08-18
你的題目說明了一切...就修改條件不利員工不予考慮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8-21
修改不利,看是否達成原條件,達成就註銷,未達成沖薪資費用
Delia avatarDelia2012-08-24
所以意思是說 若不考慮此次修改 員工是有達成該績效條件
Edith avatarEdith2012-08-25
因此 不應該沖銷薪資費用的
恩恩 感謝各位 我了解了...